低俗小说

剧情片美国1994

主演:约翰·特拉沃尔塔,乌玛·瑟曼,阿曼达·普拉莫,蒂姆·罗斯,塞缪尔·杰克逊,菲尔·拉马,布鲁斯·威利斯,弗兰克·威利,布尔·斯蒂尔斯,文·瑞姆斯,劳拉·拉芙蕾丝,保罗·考尔德伦,布罗娜·加拉赫,罗姗娜·阿奎特,埃里克·斯托尔兹,玛丽亚·德·梅黛洛

导演:昆汀·塔伦蒂诺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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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5-03 20:19

详细剧情

《低俗小说》由“文森特和马沙的妻子”、“金表”、“邦妮的处境”三个故事以及影片首尾的序幕和尾声五个部分组成。看似独立的小故事里面,却又有环环相扣的人和事。  盗贼“小南瓜”和“小兔子”在早餐店里打劫,却遇上了天大的麻烦——黑社会成员朱尔斯(塞缪尔•杰克逊Samuel L. Jackson饰)和文森特(约翰•特拉沃尔塔John Travolta饰)在店内用餐,可谓天外有天。二人是否会放过两名小盗贼?  而文森特是黑社会大哥马沙•华莱士(文•瑞姆斯Ving Rhames饰)的手下,马沙下命令让他陪妻子一个晚上,明知如有雷池必死无疑,但面对马沙妻子美艳诱惑,文森特该怎么办。  文森特的故事还没完,拳击手布奇(布鲁斯•威利斯Bruce Willis饰)的出现将令他的人生从此改变。布奇有一块祖传金表,就是因为这块金表,他和马沙分享了一个耻辱的秘密。  故事环状结构,回到开端。朱尔斯在小盗贼面前诵读圣经,表示对杀人的厌倦和感悟。什么事件令他如此转变?“邦妮的处境”中就有答案。

 长篇影评

 1 ) 低俗小说之重看细节

1、开篇Tim Roth开口讲话前字幕上配有"Brith accent”,才知道他在这里用的是英国口音,呵呵。他在说“对”的时候都不用yes,而用correct,不知道算不算英国口音的表现,我对英英和美英的区别很无知啊。

2、Mr.Pink扮演的那个餐厅服务员根本看不出是他,反复看也基本看不出来,一直低着头写菜单,还有个是背影。他的台词倒有一处有趣,因为他cos的是戴眼镜的摇滚歌星Buddy Holly,所以在点菜的对话中他直接把米亚叫做Peggy Sue,呵呵,这是一个女孩的名字同时也是buddy holly一首代表作的名字,而国内的字幕直接翻译成“美女”充数,就失去原文的趣味了;还有一版可能是为了照顾到这种幽默效果而翻译成“女同学”,反倒看得我更晕。

3、乌玛点的应该是Durward Kirby burger,而不是字幕上的Durwood,因为DK也是五六十年代的一个老影星,符合这个餐厅给菜命名的方式,如Vincent的Douglas Sirk steak,当然,说到底,这么命名只是Quentin的恶搞习惯。还有,第一次知道原来汉堡也可以要bloody的,汗。
奶昔的名字也相当有趣,Martin and Lewis或者Amos and Andy,字幕根本翻译成香草还是巧克力,害我根本没注意。好玩的是,2002年的时候真的拍了部电影就叫Martin and Lewis,呵呵,而Amos and Andy好像是一部情景喜剧的名字。

4、说实话Mr.Pink这个角色纯粹是为搞笑而出现的,可惜没有相同文化背景的我们看翻译版便毫无察觉。他问Vincent牛排要几分熟,说的是“Burnt to a crisp or bloody as hell?”非常形象生动略带夸张效果的英语。而bloody as hell的回答也非常符合Vincent杀手的身份,呵。

5、Tim喊服务生倒咖啡,女服务员特意跑来说了句“Garcon means boy.”这里的Garcon是法语词,但不知道Tim这小混混嘴里怎么突然冒出法语来,难道是在表现小混混想装好人故意用法语,结果没用好反被服务员糗到了的笑点吗。

6、Tim说nobody ever robs restaurants,这是1994年,到1998年冯小刚拍的不见不散中,葛优和徐帆就是在美国的一家餐厅里碰上打劫的,呵呵,这也算一种致敬或借鉴吗。

 2 ) 《低俗小说》有哪些方面值得关注?

好电影是一面镜子,你浅它也浅,你深它也深。

《低俗小说》是1994年的电影,真正的电影爱好者都知道,1994年是个神奇的电影年,好电影一口气数不过来。但是《低俗小说》竟然杀出重围,获得了第47届戛纳电影节金棕榈大奖,至今任然排在IMDB前几名。金棕榈代表专业审美,IMDB代表大众口味,充分说明了电影雅俗共赏的特点。

但国内的观众,尤其是刚刚接触电影的年轻人,应该是很难体会到它的精彩,所以有很多疑问,然后就有很多胡说八道的,看起来很头疼。

我们今天就来聊一聊,这个电影到底好在哪里。

首先要知道一点,这是一部包含大量“抄袭”的拼盘式电影,注意“抄袭”是要打引号的,在电影领域一般叫做致敬。

对于电影来说,致敬一两个镜头是很正常的事情,可是《低俗小说》在IMDB上统计出了100多个,致敬老电影和流行文化的桥段,整个是“天下文章一大抄”。

镜头致敬我们可以找画面印证,文化习俗的东西却不好说。

打个比方,中国人喜欢打麻将,你拍个电影用了麻将术语,老外就不懂了吧。

《让子弹飞》里边张麻子为什么是九筒大哥呢?我们乡下打麻将就把九筒叫“老麻子”,这个估计很多中国人都不知道,你说老外怎么理解。

我们说句“不三不四”,中国人都知道啥意思,翻译给老外听听【no three no four】,他要能明白了,我把26个字母都吃了。这就是文化的差异。

《低俗小说》有三个故事,分五个段落讲完,并没有什么时空的循环,只是简单的插叙倒叙而已,结构很清晰。

在当年,看惯了一个故事的观众来说,可能有点颠覆,对于现在的观众,叙事结构上反而不会有障碍,比如《权力的游戏》和《西部世界》这种美剧,叙事结构要比电影复杂得多。

而且这种几个故事的电影早就有了,比如1963年的《黑色安息日》,也叫《吓人三次》 ,所以瞎吹什么“开创了一种全新的叙事方法”,绝对是撸不到重点假装高潮。

观感

《低俗小说》这个片名,说的就是路边摊上卖的一些低俗的报刊杂志,所以想要从故事里面看出什么内涵来,基本就是走偏了。

最初看这部电影的感受就真的是“低俗”,它颠覆了所有一本正经的传统电影,镜头关注着传统电影不会关注的细节,啰嗦、尴尬甚至有点恶心,就是不明白好在哪里,那时候什么金棕榈都是没有概念的东西,顶多知道个奥斯卡。

但是很多场景都印象深刻,主要是因为被恶心到了。直到多年以后,电影看多了,经常发现某些镜头好像在《低俗小说》里出现过,然后会再找出来重看一遍,这种情况重复了无数次,电影竟然越看越好看。

比如最难忘的扭扭舞片段,可能来自电影《八部半》,动作和感觉都极为相似。

马沙和布奇讲道理,分镜头很像1989年的《越战创伤》,马沙的演员也是同一个人。

布奇打死了对手,逃跑的出租车,和电影《出租车司机》里面的车型相同,车内的对话分镜头也相似。

小女友和布奇调情的戏分,说喜欢他身上的汗味。这个和《愤怒的公牛》里面的情节相同,而且《愤怒的公牛》也是讲的一个拳击手的故事。

马沙被爆菊,而布奇被绑在旁边排队等候,这个桥段来自1972年的电影《激流四勇士》,画面太尴尬了。

文森开箱子发呆的镜头,和《美国往事》当中面条开帮会箱子的镜头相同,而那个耀眼的黄光可能参考了1955年的电影《死吻》。

有很多是是而非的镜头,可能是致敬也可能不是,这就是一种感觉,信就信,不信就不信,并不重要。

前面说过,流行文化不好验证,有兴趣的搜一下IMDB自己去查证。

那么什么是重要的?

大量致敬的大杂烩,并不能解释金棕榈大奖的由来,戛纳不会无缘无故,鼓励一个“抄袭”的碎片化电影。

究其原因,电影叙事上很完整,而且观影效果很爽,对于专业人士来说,就是镜头语言成熟老练,而形式上又新奇独特;对于普通大众来说,就是越看越好看。

影片的对白很密集,但是很多时候说的都不是什么重要的信息,就是闲聊和耍贫嘴,感觉像生活录像一样的随意,就算错过几句话照样能接上。

那么看多了之后就发现,其实我前面说的故事骨架也不重要,它们起的作用只是维持叙事的框架不散,真正有意思的反而是那些反常规的桥段。

比如朱斯杀人之前吃了别人的汉堡,还要念一段圣经。

比如马沙讲道理,镜头盯着布奇停留了很长时间,完全抛弃了传统的场景交代和对话正反打。

蜜儿吸白粉昏迷的那一段,剪辑手法也有点反常,连着用了几个蜜儿的面部特写,一个文森的镜头都没有,只有他的旁白,但你完全能想到他是个么神马样子。

然后就是抢救那场戏,在粉店老板的家里,他老婆被吵醒很不爽,出来吵架,镜头不用正反打,就一直两边瞎摇晃,既紧张又真实,然后旁边沙发还坐着个懵逼的观众,非常搞笑。

有一个地方更奇怪,就是第三个故事的标题【邦妮的状况】。

邦妮在片子里面就没有正式出场,只有一个背影镜头还是吉米的想象。但正是因为有这个邦妮的存在,第三个故事的善后才有充分的理由。

为什废宅吉米不怕警察怕老婆呢?电影里面看到的其实都是不正常现象,社会的主流还是像邦妮一样正常工作的良民,所以见不得人的东西才需要掩盖。

我们平常看到的黑帮电影,基本都是疯狂的砍杀,或者枪战加飙车,老百姓死有余辜,警察总是最后出来洗地,哪有什么需要善后的情节。

《低俗小说》就是一部反常规的电影,调侃了很多电影的不合理之处,而他自己关注的角度,都是吃喝拉撒和一些无法回避的生活细节。

比如文森每次上厕所出来都会出大事,最后还死在厕所里头。

比如很多故事发生的时间都是吃早餐的时间。抢劫快餐店是个什么操作?那两个二货研究半天认为抢快餐店最安全的,结果遇到两个杀手,把自己吓得半死。

屌炸天的黑帮老大被一个小警察给爆了菊。迷死人不偿命的黑帮大嫂,因为吸粉过量搞得死去活来狼狈不堪。

各种作死的拳击手处处有惊无险,最后还能带着呆萌女友逃出生天。

这都是来源于导演对电影语言的把握,他知道人们看腻了一本正经的电影,就来个胡说八道的,制造了一个大概率意外事件的大杂烩,顺带着致敬了一百多个老电影,其实有很多也可能是嘲讽。

关键是他还能HOLD住了,整体观感很流畅,如果是个笑点低的人,小心笑出内伤。

发现没有,欣赏这部电影能获得极佳快感的前提是,你要看过很多电影,最好是看腻味了,一说看电影都有点烦,然后突然看到这么个电影,就会特别特别的惊喜。

这是一部送给真正电影爱好者的礼物。

比如2018年的火爆大片《头号玩家》,你玩过的游戏越多,看过的电影越多,就越有快感。

很遗憾我们现在的观众生晚了,《低俗小说》已经成为被别人模仿致敬的经典。

首先是从叙事的结构上看,这种几个故事交叉叙事的电影就多了,得奖的也不少。

比如《撞车》、《通天塔》、《太阳照常升起》等等,各有各的特点,但都是非常优秀的作品。

从镜头桥段来看,也有很多。

比如1999年的《处刑人》,两个年轻的杀手就喜欢念着圣经杀人,其中一个就是年轻的“弩哥”,帅。

《西部世界》的两大主角就曾经用对口型的方式,模仿了《低俗小说》的经典打劫片头。

还有剧中蜜儿说她曾经拍过的一部剧,后来真的被拍成了电影,就是《杀死比尔》,还是她自己演的。

那么有人说,经典我还是看不懂怎么办?

不着急,谁还没年轻过?继续提高观影量,至少看个三百五百部电影,你才好意思说是个电影爱好者吧。

注意了,几分钟看电影的那些不能算你看过了!

然后你再回头细看经典,绝对是不同的东西。

如果你看电影只图一乐,根本不在乎优劣,那别人为什么要拍得你能看懂?

比如《邪不压正》好多人说看不懂,人家就入选了多伦多电影节,姜文还受邀请讲大师课,你说是谁的问题?

最后一个,按照中国人的习惯,看个电影必须要找出个中心思想和教育意义,否则高尚的情操无处显摆,这都是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功德。

可是《低俗小说》这种电影,还真的可能没什么教育意义。

比如这么说:三个故事相对独立又相互交织,描绘出一幅惊人的社会大图景,黑暗、暴力、荒诞、颓废,无情揭露了一个罪恶之城洛杉矶,深刻批判了万恶的资本主义。

看起来像那么回事吧,其实就是自带立场的偏执,属于毫无营养的废话。

真正应该关注的是电影的镜头语言和趣味桥段的编排。什么是雅俗共赏?假如你是专业向,电影有很多技术的东西值得研究,假如你是普通观众,就体会它的笑点和视觉冲击力。

好电影就是一面镜子,你浅它也浅,你深它也深。

看到这里了,就点个赞在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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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Bible rules

又看了遍低俗小说,我不说它的拼贴了,拼贴是它最直观的感受,但扯拼贴和后现代的关系没什么意思。后现代之类的我不关心,一个正常的观众不应该在看完电影之后说,我操,后现代啊。后现代的概念太虚了。

我要说说这个戏里的圣经意义,这个戏是打乱了表面叙事结构,但我不认为这个戏违反或者打乱了圣经结构。

我们不妨顺着三个核心故事的线索看看端倪。

第一场戏是Pumkin要抢劫,第二场戏是Jules和Vincent开车去杀人,第三场戏是Marsellus让Butch作假。

这是三个小故事的开头,这三个开头的核心是一件事:罪孽的开始。

接下来按照剧情顺序发生了什么,Butch没有作假,跑了,但是巧遇Marsellus,两人被当铺老板抓住,要菊爆。Vincent在车里不慎开枪打死了Marvin,两人不得不想办法收拾这烂摊子。而Pumkin则抢到了Jules的头上,被Jules拿枪指着脖子。

这叫什么,受难。

结局呢?Butch没有一个人跑,他救了Marsellus,两人冰释前嫌。Pumkin被Jules放过一马,和Bunny逃走了。Jules更妙,他放跑了Pumkin,自己决定金盆洗手,去追寻真理。

这叫什么,救赎。

注意,这罪孽-受难-救赎的顺序,不仅完整,而且在电影里出现的时间并没有打乱,并不是先救赎后受难,或者先受难后罪孽。它还是严格按照圣经的U型结构走的。

那么,低俗小说,是一部拼贴过的情节剧,它并没有改变自莎士比亚以降的情节剧U型结构。它甚至如同莎翁一样直接的对圣经进行呼应:Jules念念不忘的以西结书25:17,在片头和片尾两次出现,这是极其明显的昭示其圣经意义。

我关心的是,为什么一部暴力的血腥的充满脏字的电影(这是客观事实,我没有任何贬义),会以800万的成本博得2亿美元的票房?那么多的观众,都只是因为赞许它的暴力血腥脏字,或者赞许它的拼贴,或者赞许它的黑色幽默等等这些表象的东西,而喜欢这部戏么?我认为,这样一部戏的成功,最大的原因,不是它让人喜欢的那些噱头,而是它不让人抵触的本质:圣经意义。

进一步的,我想知道,或者我有这样的几乎是我已经肯定了的想法:这种圣经结构所代表的圣经意义是最容易受西方人,乃至绝大多数人接受的东西。这也是拉里斯冯提尔与昆丁之间的区隔:前者最近的戏叫做Antichrist反基督,呵呵,再见票房,不管你在表象上拍的有多好。

话说回来,至少这种结构会决定这部戏是一部喜剧,而且是一部好看的,喜剧。

 4 ) 任何影评都只是一种猜测

很早以前已经看过部电影,不过好像并没有什么印象。后来偶然在网上看到这部电影的相关资料,发现有太多的人给此片以极高的评价,我不禁有些怀疑是不是我真的没有看懂此片,或者我的欣赏品味和别人就是有些不一样。

以前看这部影片的时候我并不熟悉这个导演昆汀,近来看他的几部影片之后《杀死比尔》、《天生杀人狂》,包括他曾参与过《罪恶之城》,让我觉得他实在是个另类的“怪才”,对于这样一个人绝对是有人欢喜有人愁。他制作的作品,大多数是那些要么把它捧上天,要么把它踩到底的强烈对比的分化群体,中间派的意见实在很少。

再次观看这部评价极高的影片,严格来说我是花了三天的时间才完整的将它看完,第一天看的时候,看到第一个故事的时候,不知道是我太困了,还是电影实在引不起我的兴趣,看着看着就睡着了。第二天晚上再接回原来的看,看到第三个故事的时候,实在觉得有些无趣,无法忍受,暂停了下来,去看的片子了。第三天晚上我再接着看,这回才算是把整部电影给看完了。

看完影片之后,一个突出的感受就是独特的叙事结构,就像很多影评人说的那种“圆形结构”或“环线结构”,故事的内容和情节真的很简单,很直白,至于思想内涵嘛,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看法,就我本人而言,我不觉得影片有什么深刻思想内涵,几个很简单的故事套上了非传统线性结构就显得风格独特。以至于引起一大堆的影评人在争相解析导演的意图。

老实说,我个人非不喜欢这部影片,尽管我曾看了两遍,但是还是不喜欢。让我觉得昆汀的特别之处就在于他将一些很普通的故事用些另类的手法展现出来,就让人显得莫测高深。这不禁让我想起小时候的寓言故事《皇帝的新装》,在看我来,《低俗小说》就如那件“新装”一般,很多专业影评人面对新出现的另类事物总是会以一种高深莫测的态度来解读它,以标榜自己的与众不同。在这些专业影评人的解读一下,这件“新装”就显得很别具一格,很多并没有看懂(其实应该说已经懂了,只是没有想到这么浅显罢了)影片的观众,就跟着那些影评人的意见人云亦云。久而久之,就好像影片真的是达了那种高度。而那些持不同意见的人,稍偏激的一些人就认为是没有真正的理解电影,就是《皇帝新装》中那个大臣所说的“只有聪明诚实的人才看得到。”说到这里,我又想起一部TVB的电视剧《骗中传奇》,一个非常出名、万金难求的传世佳酿(实际上就是清水一杯),由于在第一次刚出现的时候,当朝皇帝喝了之后极为肯定,于是一般人等亦有了同样的看法。于是,几百年传承下来,一杯清水就变成了传世佳酿。从某种意义上说,皇帝的意见其实就代表了一种很权威的看法,普通人很难面对也可以说是很难承认自己的浅薄和无知,不得不违心的跟着那些权威专家的意见,人云亦云。

记得我曾经看过一个故事,大概的内容是这样的:一群大学生参考面试,这里面有高中生,有大学生,还有研究生,一道“1+1=?”的问题难住了众人。大学生、研究生们对这道题大加解读,从数学、文学、管理艺术等等方面洋洋洒洒的写了一通,只有一个人回答了“1+1=2”,但他也不甚惶恐,不敢肯定自己的答案。考试结果出来了,在这道题上只有这个人答对了。其实这个故事的道理和《低俗小说》一样,它本身就有很多可供解读的地方。我们不能说那些大学生、研究生解读没有道理,也不能不否认“1+1=2”的客观正确性,因为他们所站的角度不一样。至于最真实的答案只有出题者自己清楚。其他所有人的解读褒奖或者贬斥,简单抑或复杂,都只能是一种猜测。所以对《低俗小说》的评价来说,你可以认为昆汀就是在讲几个很简单的故事,仅此而已;你也可以认为他确实是很通过这个独特的风格展现一种后现代主义的意图等等。至于影片真实想表达些什么,昆汀本人是不是真的达到如此高度,还真是无从猜测。也许是吧!

但是从这个故事里我们读出另外一层涵义,那些大学生、研究生的大通解读其实也是在揣测出题人的意图,他们认为在如此重要的场合下不会有如此简单的题目。说白了,他们是不想承认自己的无知。

相信如果《低俗小说》用一种传统的线性结构来叙事的话,那么它绝对没有如此高的评价,只能是一个三流甚至是不入流的作品。但是在这个“环形结构”外衣的遮盖下,人们就不得不好好的审视和解读了,生怕被别人当作无知的小丑。

以我个人的观点来说,这部影片的成功之处就在于一反传统的叙事结构,摆脱好莱坞的那种公式化线性结构的藩离。至于影片的内涵和类型,虽然有着华丽的外衣,但是脱去外衣,只露出苍白、干瘪的内核,所谓的幽默和讽刺都显得单调无力,比之卓别林《淘金记》《摩登时代》,彼得.塞勒斯的《富贵逼人来》以及金凯瑞的《楚门的世界》都显得苍白无力,讽刺的主题也显得狭隘。至于所谓的“暴力美学”只是徒具其形,难见其神,比之吴宇森的东方式“暴力美学”文化,本片还只能算是一个小学生。

不过,影片也有其高明之处,正如片头出现的字幕,“低俗小说”即印刷质量极差,趣味极低,内容错置混乱的印刷品。这一巧妙的安排,你可以当作是导演对电影的独特宣言,也可以把它当作是导演对自己作品的自嘲。如果影片被好评,自不必多说。如果被恶评,他也可以自圆其说,“我在影片开头就已经说了,这是一部内容错置混乱的印刷品,趣味极低,所以没有必要对影片妄加判断,大肆抨击”。这样的巧妙安排,既给了那些喜欢本片的人以成功的例子,也堵住了那些恶评者的嘴。高,实在是高!

在看了很的影评资料后,发现喜欢此片的人大多是在肯定了其独特的“环形”结构的基础上加以认可的,而且他们更多的关注就是这个独特的结构上,而那些贬低此片的人则关注更多的是影片的故事内涵。孰对孰错,见仁见智吧!

以上所说的这些纯属笔者个人的见解,正如我前文提到的那样,其他所有人的解读或褒奖,或贬斥都只能一种猜测。真正的意图只有昆汀自己清楚。

其实,从客观的结果来看,无论评价是好是坏,褒奖或者抨击的影评其实都是在以不同的形式刺激着那些尚未观看过此片的人的观影欲望,它让更多的人记住了这部影片,记住了昆汀这个人。这些从昆汀参与制作的其它影片如《罪恶之城》、《天生杀人狂》等都是延续了这种风格,同样的褒贬不一,同样的争论不休,但其结果就是有更多的在掏钱来观看这些电影。最终的结果还是昆汀大放异彩,制作公司和他本人也赚得盆满钵盈,对于那些从事电影的人来说,还有哪个结果比这个更理想。

写下这些,无意与他人争论些什么,只是笔者自己聊以忘忧。

亦孤 /文 07/16/2009

 5 ) 昆汀你个大流氓

没人再有耐心读文字的时代

我想在每个周二晚十点,讲一个荒唐的故事,欢迎关注

---------广告结束,我让路----------- The path of the righteous man is beset on all sides by the inequities of selfish and the tyranny of evil men.Blessed is he who, in the name of charity and good will, shepherds the weak through the valley of darkness for he is truly his brothers' keeper and the finder of lost children. And I will strike upon thee with great vengeance and furious anger those who attempt to poison and destroy my brothers. And you will know my name is the Lord when I lay my vengeance upon thee! 你想当耶和华,我想当耶和华,大家都想当耶和华。不过看了这部阴差阳错一直没碰的片子,还是觉得最想当耶和华的人没准儿是昆丁塔伦蒂诺。这部1994年的片子凭良心讲拍的的确是不错的。即便其中所谓大家推崇和称赞的“回环结构”以及“全方位多角度”在今天看来也不是什么多特别多了不起的东西。 有朋友说看半天没看懂是什么意思,我说要么就是你心不在焉想着哪个妞呢,没专心看,要么就是耐性太差,到了一半就去看剧透的影评了。的确两个半小时还是有点难熬。不过流氓导演导的流氓电影的确也是值得一看的。 说起暴力美学,流氓昆丁是拿手的。《天生杀人狂》自然是经典的经典,所谓物极必反,暴力的终点反而不在暴力,至今仍然记得米基和梅乐力在鲜血横飞中拥吻,何等浪漫。 所以看了低俗的《低俗小说》倒不觉得有多么暴力。吸引人的反而在其他的地方。 好吧。我比较啰嗦。 回到这部片子。94年的片子你当然不能用今天的视角来讲它的结构多么老土。说白了无非就是故事重组。如果你被大卫林奇的电影折磨过,那么任何的复杂的结构都不能称其为复杂了,何况本片如若能够耐心看完,那么一切就清楚了当了。就近一点的例子,《太阳照常升起》,姜文算是极尽其能把结构拆了又组。本片也是一样的道理,一个大佬,一个妞,一个搞拳击的,两个黑社会的,还有两个小丑抢劫犯。他们共同组成了一部条理清晰的小说,出于避免剧透,其他的情节我也不多讲了。昆丁把这个故事拆开了,就像我们的语文老师教的那样,回环结构的作文必定得分要比平实叙述的高。 那么关键也不在于结构了。 人物倒是重点。 每个人在社会里扮演不同的角色。而这样的角色也并非单一。它在不同的环境里拆分出若干合理的形象。比如你在妈眼里永远都是小屁孩儿,你在你女朋友眼里是个无恶不赦但又招人喜爱的烟鬼,你在你老板眼里是个只会打瞌睡的混球…《低俗小说》里的人同样面临这样的境地。 朱尔斯是个忠心的黑社会手下,即便他没事儿就想念那几句圣经(当然,这是昆丁那个混蛋杜撰的)要么就是想金盆洗手,但是他在被杀者面前又是个凶残的又那么邪恶的带有一点幽默感的冷静杀手。文森特也是个忠心的黑社会手下,即便面对着大佬马子,还是会躲在洗手间千言万语告诉自己要冷静,有些女人是不能碰的。不过那小子心理承受能力实际上比他的黑人哥们儿要低太多了,如果大佬的马子没有摸到那包带劲儿的白粉以至吸食过量,那我敢打包票他肯定得缴械投降。布鲁斯威利斯演的那个过气拳击手倒是挺招人疼的,脾气暴躁的北美汉子力求让自己冷静(虽然摔了电视机已经算是发泄了,看把他马子吓的),坐在本田车上才开始絮絮叨叨的大骂,怎么自己的女朋友可以把他父亲的表落在那该死的袋鼠上。想当年越战的时候,那可是在他爸爸菊花里藏了五年,又在他爸爸那个长相猥琐的朋友菊花里藏了两年,才幸免于被越南混球夺走的。不过这样很MAN又很温柔的汉子在日后商店里挑选武器那段,倒是让人忍俊不禁,先是榔头,又是棒球棍,最后居然挑了把日本武士刀,的确来劲儿。两个神经质的抢劫犯倒是可爱的很,一个叫小白兔,一个叫小南瓜,跟才上大学似的。话说看片的时候,在最后一个场面来临前,一直不知道这两个人是用来干嘛的,直到穿着沙滩装的朱尔斯和文森特决定去吃早餐我才恍然大悟。他们俩在不同的环境,或者说面对不同的人所扮演的角色也起了变化。对于手无寸铁的顾客们,他们耀武扬威,特别是那女的,一脸找抽像。不过一物降一物,朱尔斯这个黑鬼基督徒彻底让他们没辙。临到头了还在念那段该死的话。听起来就像是流氓昆丁坐在那儿似的。小南瓜还一脸若有所思的顿悟,凭他那智商,这段也有点做作了。最后,不得不提的是那个倒霉蛋大佬马沙。在小弟面前的确挺牛逼的,最后居然被小白脸爆菊。除了脑门子后面贴的那块创口贴,还有那两个巨大的金光闪闪的耳环,即便不用点兵点将,小白脸儿也会挑他吧。 话说我才突然发现自己剧透了这么多,那麽就此打住吧。 我也回环,转到开头贴的那段经典台词。据说当年昆丁是想要把那段用在其他电影里的,不知道怎么回事,最后被《低俗小说》的朱尔斯给用了。仔细看看(当然得读英文原文,翻译的那些都太糟了。。),倒是觉得有那么点意思。 看这样的电影,无非是为了娱乐。只是娱乐之后,常常也觉得要不然也像文艺青年那样从中“学到点什么”。我比较悲观主义,所以看到的东西也有点黑暗。我们的生活大抵也无非是一部低俗小说,每个人有自己卑劣的不为人知的念想,每个人也为着摆脱一些未知的强大力量而挣扎着。至于到底怎样让这个该死的世界滚蛋,现在我除了知道“要不还是我自己滚蛋吧”这个方法外一无所知。所以说,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不过你可以像我一样完全把我说的话当狗屁,另外,把这个片子也当狗屁,反正一切都是娱乐至死。你所需要知道的,只是记得要像朱尔斯那样思考人生,要像文森特那样逼迫自己冷静下来别勾二嫂,或是像拳击手那样知道要爱老婆爱手表。最后,切忌别像黑社会大哥那样戴那么显眼妖孽的耳环,以免被爆菊… 最后的最后,不得不提的是,昆丁你个大流氓,我还真喜欢你。哈哈。

 6 ) 反装B电影在装B者的簇拥下不情愿地登上神坛

预告:本文文字低俗,当然不是因为这部电影,我比昆汀·塔伦蒂诺的境界差远了。我是看到了一些对这部电影的“影评”之后忍不住要低俗一把。

许多地方,尤其是豆瓣上洋溢着的对这部电影的溢美之词,其中许多都是无脑的膜拜,更多的是祭起“后现代解构式解读”的装X大旗,堆砌晦涩且狗屁不通的名词,直至歇斯底里。装X无论何时何地都是可以觅见踪影的,我也要警惕。

也有人跟我提过“我就爱看那些看不懂的电影,比如《低俗小说》”。当初这句话给我一个很深的印象,这部电影就晦涩难懂,至少也是《穆赫兰道》那样吧。看完以后,我发现这部电影一点也不难懂,没有任何难理解的地方,并且,人家名字都叫《低俗小说》,有个狗屁内涵。它的唯一内涵就是调侃和讽刺那些装X的电影。可叹这部反装X片被无数装X者簇拥着,抬上了神坛。

上面两段话,我骂的都不是这部电影。其实这还是一部挺不错的电影。昆汀的风格之一,就是最彻底的颠覆、嘲讽我们现实生活中所奉行的那些规矩和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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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这部电影的结构,有人说它是环状结构,然后顶礼膜拜。也许在这部电影诞生的1994年,这种结构是一种颠覆式的创新(具体情况我不清楚),但是在今天,此类结构的电影已经多如牛毛,至少《记忆碎片》要更牛得多吧。没有觉得有啥新奇的,可能只能怪我看这部电影太晚了吧。其实根本谈不上环状,就是把故事线索拆成几个人,每个片断有不同的主角,然后首尾呼应。从叙事结构上来膜拜这部电影,仅仅是因为它诞生于1994年么?

真正我觉得此片NB的在于情节和语言。导演的境界已经超越了玩世不恭,是彻头彻尾的嘲讽。因此本片情节很荒谬和“低俗”,比如布鲁斯·威利斯的传家宝是通过他爸和战友藏在屁眼里才保存下来的,还说的一本正经,满面深沉。

<图片2>

约翰·特拉沃尔塔两场动作戏都是拉完屎发生的,在马桶抽水声中,一场是拿枪解围,一场是被人乱抢射死。布鲁斯·威利斯和黑帮老大一起被绑架,那气氛渲染的,观众都以为那两个绑匪是变态狂,会拿把电锯把他们切成一块一块的之类,结果呢,嘿嘿谁看谁知道。布鲁斯·威利斯的女朋友,大祸临头逃跑的上摩托前还唧唧歪歪,让人恨不得扇两巴掌。塞缪尔·杰克逊遇到一个白痴朝他连开数枪,结果一枪未中,于是他认为这是神迹,是上帝的召唤,当即决定金盆洗手。乌玛·瑟曼吸毒昏厥,打扮得像耶稣的毒贩子却在这紧要关头到处找医学指南。

<图片3>

昆汀亲自出马的那一段,两个人开着一辆载着无头尸体到处都是血的车来他家,他想到的是他老婆发现了会闹离婚。如此种种荒唐怪诞的人和他们的言行,造就了《低俗小说》的“低俗”和对好莱坞正统大片乃至道貌岸然的社会的嘲讽。

<图片4>

这样的情节离不开彪悍的台词。这是一部十分聒噪的电影,每个角色都絮絮叨叨,废话连篇。但是这高密度的台词非常好的迎合了本片荒诞的气氛和情节,而且还非常好笑。

再说这部电影的“内涵”。我觉得它的内涵就是没有内涵,彻头彻尾的嘲讽那些装内涵的电影和人。结果它不幸的被一群它所唾弃的人填塞了很多“后现代解读和内涵”。

总而言之,这是一部很不错的电影,风格独特,也许在那个时代开创了一个风格的先河。最最可悲的是,这部反装X片被一堆装X犯簇拥着,狂欢着,尖叫着。也许昆汀知道了这种状况,会苦笑一声,咒一句f**kers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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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肥嘟嘟看电影(feidudumovie)

 7 ) 低俗小说的秘密

文森/Vincent,从厕所出来被打死的倒霉蛋,舞跳得不错
  朱思/Jules....懂圣经的黑哥们,后来金盆洗手
  米亚/Mia....可爱的吸毒女郎
  Marcellus....凶狠的黑帮头子
  Butch....收钱打假拳的家伙,怀揣祖传金表
  兔宝宝(Honey Bunny)/南瓜头(Pumpkin)...在餐馆商量怎么样抢餐馆的雌雄大盗
  
  好了,其它的人物边看边想你也能想起来了。下面奉上这篇强文。
  
  by Roger Ebert
  
  四天来我们都坐在黑暗中,一个场景一个场景地揣摩“低俗小说”这部片子。我们把影碟机倒来倒去,一会儿暂停,一会儿慢进。我们有整整300个人,而且还是很民主的:无论谁有什么发现,我们都停下来讨论。目标就是好好研究研究这部迷宫似的电影。
  
  当然,也有人不喜欢“低俗小说”。在美国票房超过一百万的电影中,这可能是最不受欢迎的一部了。一些人来信说,这片子太暴力、太表面化、太下流,“狗屁不通”,他们看了20分钟,30分钟,或一个小时,就走开了。然而对喜欢这部电影的人来说,昆汀·塔伦迪诺的电影是近年来的片子中最令人着迷的了。他们讨论影片的每个细微之处,那种热情程度恐怕只有讨论库布里克的“2001”时才出现过。在大学里的年轻人中间,就没什么近年来的片子能超过这部了。
  
  从“公民凯恩”到“沉默的羔羊”,我对很多电影作过这种一个镜头一个镜头的分析。我发现,要是你找来一大群对待电影态度严肃的人,坐在黑暗中,并请他们自由地发表看法的话,无论什么问题,都有人会给出答案。比如这次,毫无疑问,有一回在黑暗中发表见解的就是一个11岁左右的孩子的声音。
  
  四天过后,我越来越崇拜这部影片了。它比看上去要微妙、复杂得多。困扰首次看这部片子的人的那些问题,实际上在昆汀·塔伦迪诺和罗杰·阿弗里所写的剧本中(获得奥斯卡最佳剧本)都有解答。当然,第一次看的人是想不出来的。
  
  影片的故事是相互交织的,而不是按时间顺序展开,因此影片的首位得以呼应,片子的中间部分实际上都是在片子结尾部分的后面发生。其中的一个主要人物,甚至在被干掉了之后还在屏幕上出现。为什么电影用这种方式讲述?大概有三个原因:(1)因为昆汀·塔伦迪诺就像他的fans说的那样,很厌倦那种拖拖拉拉的线性故事线索。(2)使他的剧本类似于计算机上的“超文本”一样,比如你点击“金表”,会看到Butch的故事,点击“足部按摩”,就会看到文森倒霉的约会。(3)《低俗小说》中的几条主要故事线索都是以某种救赎结束的,而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就是朱思大难不死,决定洗手不干。因此,尽管此时在时间并不是最后发生,把它放在影片结尾还是合理的。
  
  我第一次看这部电影时,觉得很暴力,但当我第二遍第三遍看的时候,发现它并非象我以前所想的那么暴力。但为什么看上去会觉得很暴力呢?因为片子总是用幽默的语言插科打诨,推迟暴力事件的发生。实际上,片子中只能统计出七个人的死亡:
  ——公寓里的三个小混混,椅子上一个,沙发上一个,厕所里一个,是被文森(约翰·特拉沃塔)和朱思(杰克逊)杀死的。
  ——马文,公寓里的第四个小混混,被文森不小心枪走火打死在汽车后座上。
  ——文森被Butch(布鲁斯·威利斯)干掉。
  ——当铺中两个人被干掉:掌柜Maynard和他的朋友Zed。
  ——还有两个人的死亡没有以直接的方式表现出来:Butch在拳击场上打死的对手,和当铺地下室里穿皮衣的“the Gimp”
  
  与此相反,有几个人在影片中获救。米亚(Uma Thurman)过量吸毒还是被救活,Butch在地下室中救了Marcellus,朱思在餐馆中说服兔宝宝和南瓜头,救了餐馆中的食客们。还有,文森和朱思被人用枪乱射居然活了下来。朱思认为这是个奇迹,是上帝的旨意,因而决定洗手不干。而文森满不在乎,最终付出了代价。还有一条搞笑的线索是讲Butch的祖传金表是怎么辗转得以回到他手中的。
  
  在我们仔细的观影过程中我们发现影片中的许多暴力成分都被置于屏幕之外。公寓中的小混混被射杀时,镜头是对着文森和朱思的。给米亚皮下注射时,镜头在最后一刻切换为米亚突然坐起来。汽车后座的枪击我们也看不到。地下室中的暴力镜头是可见的,但也没超过一般的影片中打斗场面的程度。
  
  这部片子看得越多,你就越会强烈地感觉在故事情节的下面,隐藏着某种宗教意味的东西。很大程度上这与Marcellus的那个手提箱有关,就是文森和朱思在公寓中抢回来的那个。箱子里是什么,我们不得而知,只看到里面有什么在荧荧发光。关于箱子里的东西有很多猜测,但我们恐怕永远不会知道了。我们注意到,开箱的密码是666——撒旦的标记。于是有人想,Marcellus脖子后面那条带子遮住的可能正是666这个号码,他就是恶魔吗?要知道,相信他为上帝所救的朱思活了下来,而蔑视上帝的文森最终死了。
  
  文森在从厕所出来的时候被Butch用枪打死(这部片子中人们上厕所的时候总是会出点事)。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没有注意到的一个细节是Butch用的枪是Marcellus的,他出去买吃的,把枪留在了厨房台面上。有人说:写剧本的家伙一点也不懒,他们把很多时间花在细节上,而这些细节大多数人不会注意到。
  
  片中还有一条线:许多武器都没用到正地方(没打到文森和朱思的枪,杀死文森的枪,汽车里走火的枪,本用来抢餐馆的枪,当铺里那几个家伙的枪)。而朱思思想上转变之后,他自己的枪甚至用来组织餐馆中暴力的发生。
  
  在片中不太重要的地方我们还发现了一些小秘密。Jack Rabbit Slim’s(Marcellus给Butch交待任务的酒吧)里面吧台的waiter是Steve Buscemi扮演的。就是“落水狗”里面那个说话很快的粉红先生。还有三个在“落水狗”中出演的成员出现在“低俗小说”中,Tim Roth,Harvey Keitel,Tarantino。“落水狗”中有个Vic Vega ,可能与Vincent Vega有点关系。
  
  Butch在自己的公寓里偷偷走过一扇窗的时候,透过开着的窗能看到“Jack Rabbit Slim’s”的标记。还有一个极为有趣的地方,在当铺里能看到一个霓虹灯标志“Killian’s Red beer”,但有些字母坏了,剩下的是“Kill ed”,后来Butch骑Zed的摩托逃跑的时候,他看了一下摩托车的钥匙链,上面有个Z,把这个Z和“Kill ed”拼起来,就得到“Kill Zed”,事实上,那时Butch刚刚杀了Zed。摩托车的油箱上有个“Grace”,而Butch的逃脱不正是上帝的恩赐(Grace)。
  
  有两个镜头我们讨论的很多。一个是文森和朱思在公寓里大开杀戒时屏幕上的金色闪光,那是不是与手提箱有关?另外一个是Marcellus授意Butch打假拳的时候,正对着布鲁斯·威利斯的镜头。布鲁斯·威利斯的脸是半明半暗的,被竖向的分割了。分界非常清楚,我们甚至怀疑是不是用了化妆来增强这种效果。
  
  片子的对话非常幽默,有些地方显然是在向某些经典的著作致敬,不过形式比较现代,比较猥琐。片子开头文森和朱思讨论法国和美国汉堡叫法的不同,让人想起吉姆和哈克贝利·费恩关于法国人为什么不说英语的讨论。朱思总喜欢引用圣经以西结书的一段话,但其实只有一小部分是与原文相同的,更多的是他自己的胡编乱造。
  
  这部片子的一个基本的策略就是用人物对话把暴力场景往后拖。比如,米亚在地上躺着快要死掉的时候,两个男人却在研究注射器的用法。片子的开头也用到这种手法,文森和朱思两人一边走在公寓的走廊里,一边讨论什么足部按摩。这时的镜头是一直跟着他们的。当两个人走到要去的那间房间门口,发现时间还不到,于是继续向走廊深处走去,并且还继续他们的讨论。但此时镜头停了下来,留在那个门口,似乎在用镜头语言告诉我们:这里才是故事要发生的地方。但两个人还在不紧不慢的说话,似乎连摄像机都不耐烦了,于是气氛就显得越来越紧张了。
  
  有些人很喜欢“低俗小说”,有些人则讨厌。但原因是一样的:因为这部片子似乎始终在玩弄观众的期望,从不按规矩来。它随心所欲地组织材料,相比之下美国当前的动作片已经陷入了一个公式化的泥潭。昆汀·塔伦迪诺扔掉了好莱坞编剧工厂里传授的所有那些条条框框,白手起家地创造了一种新的编剧方式。“低俗小说”有可能是未来五年内最具影响力的电影,因为它把我们从无数可以预见的公式化情节中拯救了出来。
  
  因此,谢谢昆汀·塔伦迪诺。
转自天涯论坛 sandorf

 8 ) 对黑暗世界的完美诠释

前言

写这篇影评,完全是因为我是一个土人。

一部94年出品,IMDB排名14的电影,我竟然现在才有机会看到,这使我不得不承认我的土。然而这并不妨碍这部完美的电影给我带来深 深的震撼和深深的思考。

94年实在是一个电影的黄金之年,人类历史上许多最伟大的电影都在这一年诞生,《阿甘正传》讲述了美好品德的传奇故事;《肖申克的救赎》讲述了冷静,执著和对自由的向往的奋斗史诗。曾经有人说这一年伟大的《肖申克的救赎》被《阿甘正传》掩去了光芒,并为此深深遗憾和不平,然而真正被掩去光芒,和应该为之不平的其实正是这部《低俗小说》。

横向比较:如果说《阿甘正传》讲述的是高尚情操创造奇迹的正面故事,《肖申克的救赎》讲述的是对丑恶社会不懈奋斗的中性故事,那么《低俗小说》讲述的就是不折不扣的黑暗世界的负面故事。这部电影中没有一个完全善良和无罪的人,每个人都背负着罪孽,甚至是血债,它真实地向我们展示了这个世界的黑暗与残酷。

纵向比较:Quentin Tarantino的最新作品《杀死比尔》2部曲与《低俗小说》相较而言,简直可以看作对暴力美学和杀戮的单纯解释,在华丽和震撼的杀戮后面掩不住的是内涵的孱弱,而《低俗小说》并不血腥,点到即止的打杀却让人为其后隐藏的含义不寒而栗。而女主角Uma Thurman的演技也是不可同日而语,尽管她在《低俗小说》总扮演的只是数个主角之一,戏份也并不算很重,但她自然而妖娆的表演显然完全征服了导演和观众的心。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低俗小说》的宣传海报上无一例外的都使用了Uma Thurman的造型。

影片最容易吸引人注意的地方就是它的结构,尽管这种非线性的叙事结构在现在来讲已不能算是“实验”,但能像本片一样将故事结构与故事内容,影片主题完美结合在一起,而不是为了“实验”而“实验”的例子还是凤毛麟角。影片由3个故事《Vincent和Marsellus的妻子》《金表》《The Bonnie Situation(Bonnie状况)》,以及前序和开头组成。值得注意的是,每个故事(包括前序和开头)都有两个主要的角色,而故事就在这两个人之间展开。

故事梗概
 

片名《低俗小说》实际上翻译得并不准确,"Pulp Fiction"并不是一个能翻译过来的名字,它有着多重的含义,实际上,这个名字也解释了电影的主题,即这个世界的原形——"Pulp Fiction"。这一点,影片开始为Pulp所作的词条解释显然已经暗示了我们。
 

影片的前序可谓经典,一对情侣Pumpkin(Tim Roth)和Honey Bonny(Amanda Plummer)在咖啡店里悠闲得吃着早餐,讨论的却都是打劫的事情,原来他们是一对劫匪,然后两人突然决定打劫咖啡店,于是持枪大叫,与刚才悠闲幸福的样子形成巨大反差。片名和职员表也在音乐声中随之而起。而这段看似荒诞不经的前序一直到影片结束才体现了导演的良苦用心。
 

影片开始便是两位重要主角登场:Jules(Samuel L. Jackson)和Vincent(John Travolta),两名黑帮杀手,前去执行一项任务,途中谈起老大Marsellus妻子的逸事,从而在不经意的叙述中为第一个故事做了充分的铺垫。二人上楼,走进房间,Jules则和被吓得不知所措的三个青年进行了一段看似幽默,实则杀机重重的谈话。当他们找到了那箱黄金之后,Jules便出手杀了两个白人青年,而在杀死Brett(Frank Whaley)前那段圣经的背诵,更是本片凶杀镜头的经典之一。
 

标题浮现,第一个故事《Vincent和Marsellus的妻子》
 

故事开始出现的并不是Vincent和Marsellus的妻子,而是Marsellus(一直未露面)在买通拳击手Butch(Bruce Willis),要他比赛故意落败。换了一身傻里傻气T恤短裤的Jules和Vincent二人任务完成归来,Vincent和Butch发生了一点小摩擦。 Marsellus叫走了Vincent,Butch离去,故事这才拉回Vincent的主线上来。这段看似无理的安排正是导演精妙所在,为后面故事的穿插作了充分的铺垫与补充。Vincent在去接Marsellus妻子的路上,先到相熟的毒贩那里买了一包极品海洛因。之后有一段Vincent吸毒驾车的镜头,可以说是导演对毒品美学的绝妙诠释,将吸毒这种肮脏,罪恶的行为拍得如此唯美,也只有Quentin做得出来,而这也正是本片所需要的。
 

Vincent受命带老大Marsellus的妻子Mia(Uma Thurman)出去玩,从始至终Mia都极尽神秘和妖媚,对Vincent的态度也极为暧昧,但Vincent一直不为所动。二人在Jack Rabbit Slim's中用餐,谈起Mia失败的演艺事业,Mia自称曾在节目里讲过一个老笑话,Vincent坚持要听,却没有得到Mia的同意。随后Mia突然要求参加摇摆舞比赛,二人登台起舞这段十分精彩,令人印象颇深。也正是这段舞,简洁而令人信服的完成了二人感情加深的过渡,从而省去了无数冗繁,俗套的台词和镜头。二人兴尽归来后,Vincent躲在洗手间里作着心理斗争,Mia却无意发现了放在Vincent口袋里的那包海洛因……当Vincent走出洗手间的时候,发现吸毒过量的Mia口吐白沫,昏倒在沙发上。慌乱之中Vincent将Mia带到毒贩处,在毫无经验的情况下为Mia的心脏注射肾上腺素,侥幸救活了老大的妻子。在Mia家门口,二人告别时,Vincent请求Mia不要把这件事告诉Marsellus,Mia答应后,却给Vincent讲了那个老笑话:番茄一家走在路上,小番茄走得太慢,番茄爸爸对他骂道:“Ketchup(Catch up)!!!”这个笑话一语双关,Mia对Vincent的感情表露无遗,而Vincent只能控制住自己,无奈的对着Mia的背影送出一个飞吻而已。

一个孩子在看动画片,而他父亲的战友突然前来拜访,为这个孩子,Butch,讲述了他们家三代战士不惜任何代价将一块金表代代相传的故事。而他便是替Butch死去的父亲前来传递这块金表的。孩子接过金表,铃声中拳击手Butch猛然惊醒,稍事休息后走出了休息室。

标题浮现,第二个故事《金表》

Butch违反了第一个故事中与老大Marsellus的约定,打死了对手,随即跳上出租车逃之夭夭。而他的教练则惨遭Marsellus的毒打,Marsellus发誓一定要抓到Butch,此处导演还不忘安排本无戏份的Vincent和Mia露一小面,暧昧一把,可见其细心,以及导演对故事之间千丝万缕,紧密穿插的重视。一路与Butch闲谈的出租车司机Esmarelda十分神秘,言谈举止也很暧昧,很抢镜头,令人怀疑这个角色有什么别的用途,但看完整部影片却发现该角色就是一个最普通的龙套,毫无特殊作用和其他戏份,不禁让人摸不着头脑,猜不透导演的心思。
Butch回到旅馆,与女友Fabienne缠绵一夜,第二天早上准备远走高飞的时候却发现Fabienne忘掉了他最重要的金表,狂怒之下Butch冒生命危险返回住所。拿回金表后Butch以为已经平安无事,轻松之余烤上两块土司面包,却发现桌子上放着一把冲锋枪,拿起冲锋枪的Butch突然听到马桶水响,遂端枪对准厕所门口,出来的是Vincent,二人相对无言,一动不动,气氛渲染到最高点,突然烤面包机一声响,Butch一通扫射,Vincent应声倒地。烤面包机的警报声尖锐刺耳,响个不停,Butch冷静仔细的检查了尸体,擦去枪上指纹,慢慢出门而去,警报声也渐响渐远。这段凶杀个人认为乃是全片最经典之处,也堪称世界电影史最佳凶杀片断之一。
 

松了一口气的Butch在车上得意地唱着歌,却发现面前人行横道上走过的正是老大Marsellus,同时Marsellus也发现了他,Butch当即冲了出去,将Marsellus撞飞出去,自己却也被另外一辆车撞到路边,两个人都昏迷过去。醒来后,Marsellus追击Butch到了一家小店,被埋伏好的Butch打晕在地,Butch正要用Marsellus的手枪杀死Marsellus,却被店主阻止并且打晕。然后出现了本片最令我震撼的情节,二人并不是被送到了警察局,而是被绑到了小店的地下室。原来店主和他的朋友Zed是一对变态同性恋者,想永远的把二人关在这里供自己玩乐,而且他们早已有了一个奴隶——瘸子,Zed边敲着瘸子的脑壳边决定先对谁下手的那个画面我永远也忘不了。


 

Marsellus不幸被选中,两个变态带着他走到了里面的房间。Butch趁机摆脱束缚,打晕了瘸子,走出门口时思量再三,又返回来,救出了Marsellus,两人之间的恩怨从此一笔勾销。而怒不可抑的Marsellus发誓要让Zed尝尽人间痛苦。Butch乘Zed的摩托来到旅馆,接走Fabienne,Fabienne问他摩托是谁的,Butch说是Zed的,Fabienne问Zed是谁?Butch说,Zed is dead,baby……Zed is dead

标题浮现,第三个故事《The Bonnie Situation(Bonnie状况)》
 

故事再度回到了开始的一幕,Jules背诵完那段冷酷的圣经,与Vincent一同开枪杀死了Brett,但浴室里还藏着一个持枪的人,他突然冲出浴室,疯狂的向Jules二人开枪,神奇的是,子弹全部都打偏了,二人枪杀了这个倒霉鬼,带着黄金和内线Marvin乘车返回。路上二人争执起了这件事和神迹的关系,Vincent问Marvin话时枪走火,不慎爆掉了Marvin的头,Jules只得暂避到朋友Jimmie(Quentin Tarantino)家,但Jimmie的妻子Bonnie马上就要回到家,情况十分紧急。Marsellus派出了传说中的Winston "The Wolf" Wolfe,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解决了这些棘手的问题,被冲过凉水澡的Jules二人,只得穿着换上傻里傻气的T恤和短裤(也就是第一个故事开始时的 打扮),去吃早点。

终于我们来到了前序中熟悉的场景——咖啡屋,Jules和Vincent依旧在争论那个老问题,Jules说自己 受到了启发,决定金盆洗手,今后浪迹天涯。Vincent一怒之下去了厕所,然后就发生了前序一幕中的抢劫。Jules故作镇静,将钱包交给了Pumpkin,但Pumpkin还是发现了那个装满黄金的箱子。Jules趁Pumpkin陶醉其中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制服了他。Honey Bonny惊怒之下失去理智,用枪指着Jules大喊大叫,Vincent的出现也让局势陷入紧张。Jules尽力让Honey Bonny冷静下来,保证会把包括自己的钱在内的所有钱都给他们并让他们安全离开,然后开始了本片最精彩的一段独白。
 

他先是复诵了那段精彩而血腥的圣经,然后试着开始解释:“maybe it means that you're the evil man,and I'm the righteous man,and Mr.Nine-millimeter here,he's the shepherd protecting my righteous ass in the Valley of Darkness.Or it could mean,you're the righteous man and I'm the shepherd and it's the world that's evil and selfish.Now,I'd like that.But that shit ain't the truth.The truth is,you're the weak and I'm the tyranny of evil men.But I'm tryin',Ringo.I'm tryin' real hard to be the shepherd.”说罢他放下了枪,而一脸失落的Pumpkin和Honey Bonny,相互拥抱搀扶着,拿着钱袋走出了咖啡馆。随后在轻快悠扬的主题音乐中,Jules二人收起枪走出了咖啡馆。导演兼编剧Quentin Tarantino的大名赫然出现,而我在昏黄的灯光下,不由得站起身来,由衷地鼓掌。

评论

正如我在前言中说的,这部影片的经典之处,就在于揭示了这个世界的黑暗,而并没有给出答案。它并不像《肖申克的救赎》一样,拥有一个意志坚定,不懈奋斗,并最终成功冲破黑暗的主角。他拥有很多的主角,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着美好的品质,却都无可救药的走向了黑暗与迷茫。没有好莱坞式的大团圆结局,黑暗的世界本来黑暗,过去如此,现在也是如此,未来更是如此。

从结构上讲,影片的叙事顺序十分独特,如果要按照顺叙的话,故事应该是这样的:影片的开始Jules二人执行任务,然后第3个故事 《The Bonnie Situation》(包括前序中的抢劫),其次是第一个故事《Vincent和Marsellus的妻子》,最后才是第二个故事《金表》。但导演对于叙事 顺序巧妙的修改,和对情节人为的切割,让人在观影之后有恍然大悟之感,影片貌似彼此独立,断档甚多,实则前面伏笔不断,后面接应不绝,首尾相接,处处相连,连绵不绝,令人回味无穷。堪称此类影片的经典。

从人物上讲,这部片子算得上“群像电影”。但这部片子区别于一般的“群像电影”的独特之处在于,这些“群像”从不同时出现在一个“时空”,却又时刻彼此联系紧密。每个故事都有各自的主角,第一个故事是Vincent和Mia,第二个故事是Butch,第三个故事则是我们全片的中心人物:Jules。同时,这个故事中的主角,经常是另外一个故事,另外一个时空中的配角,在为别的故事发展剧情的同时也预先留下了自己故事的伏笔。比如Vincent这个贯穿首尾的角色,多数时间其实担任了重要的配角角色,比如Butch在第一个故事里的昙花一现,比如只在开头结尾出现的强盗情侣。整部片子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表演是属于Uma Thurman的,自然而妖艳,将一个黑帮老大妻子的外在内在表现得淋漓尽致。她仅半个小时不到的精彩表演让人大呼过瘾,却又暗自希望能多点老大妻子的镜头,只可惜我们的Uma戏份之有这么多了:(另外John Travolta的表演也让我眼前一亮,一改我对他“动作明星”的印象。尤其在与Uma飙戏的过程中,始终不温不火,不紧不慢,气质迷茫又迷人,与Uma饰演的Mia完美地结合在一起,至今他和人争论时,微微伸出食指放在嘴唇前,双眼迷茫的迷人姿态还让人难以忘怀。此二人的精彩表演在第一个故事中的那段摇摆舞里可谓达到了高潮,同学看了这部片子之后说这段摇摆舞堪称全片最精彩的部分。就算不想看这部片子的朋友也强烈建议看看这个片段。相较之下,Bruce Willis的突破就不大,依然是孤胆英雄的形象,当然这也和角色有关。至于Samuel Jackson,表演也是相当不错,但却没有什么让人印象特别深的地方,这也许就是所谓的驾轻就熟吧。他把本片的中心人物Jules诠释得十分到位,尤其 是道出影片主旨的那段独白,让人终生难忘。

正如我说过的,影片的每个角色虽然都在某方面拥有美好的情操,却都无可救药的走向了黑暗与迷茫。下面我将试着逐一分析:

首先是Vincent和Mia。在开始的情节里,我们可以了解到Vincent冷血杀手的一面,他与Jules毫不留情的杀掉了Brett。随后情节一转,开始叙述他和老大的妻子Mia之间的暧昧感情,在跳舞归来之后,明显二人的感情已经发展到了欲罢不能的地步。当Vincent在洗手间里进行理智与感情的斗争时,我就知道,这段感情根本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一个打手怎能爱上老大的妻子呢?这对Vincent来讲是痛苦的,对Mia也未必不是。在Vincent抢救Mia这段的时候,他发狂一般的焦急,并不全是因为害怕老大的责罚,更多的则是对身边女人的关心和爱护。故事的结尾,一脸憔悴,我见犹怜的Mia完全放弃了虚伪的外表,与之前颐指气使的样子判若两人。她无奈又满怀希望的说出那句"Ketchup(Catch up)",而Vincent只能双眼迷茫,疲倦的微笑着,对着心爱女人的背影送出一个飞吻。Mia只能嫁给自己不爱的人,虚度此生;而Vincent不但无法得到真爱,最终也无谓的死在了Butch的枪下,如同草芥,爱情何在?而希望又何在?

“金表”代表的是一个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为了这个东西,Butch一家三代不惜任何代价将它流传下来。当Butch踏上返回家中的路时,他明白自己有可能命丧黄泉,但是金表所代表的东西,对他的意义高于生命。这个东西,就是 “荣耀”。Butch这个角色从始至终都是痛苦的,出生在战争英雄家庭,从小就对荣耀充满了向往,最后却沦为了黑帮操纵的拳击手。所以他选择了反抗,他欺骗了Marsellus,然后试图带着爱人逃亡。这就荣耀吗?Butch还是找不到答案。这世界的贪婪和黑暗已 经遮蔽了“荣耀”这个词。但Butch试图找回它。当他在变态的地下室醒来时,他对世界黑暗的认识又加深了一层,但这仍然无法打消他对荣耀的追求。他本可以把Marsellus留给变态,一走了之,但是他没有,对荣耀的追求让他无法视死不救。可是救出了Marsellus之后,他才明白了,这样的行为只不过是把受害者变成了施暴者,把施暴者变成了受害者,暴力,变态和黑暗的事实永不会改变。于是他带着对荣耀的迷茫,与女友一起逃离了这个黑暗的世界。可是,等待他们的不过是另外一个黑暗的世界而已。

什么是"The Bonnie Situation",是指的Jimmy的老婆Bonnie吗?我们不知道,正如片名"Pulp Fiction"一样,你很难搞清楚它真正的含义。但是在"The Bonnie Situation"中,我们的Jules搞清楚了一个问题,也就是"Pulp Fiction"想说的问题——这是一个黑暗的世界。Jules也许没能明白一切,但是他起码明白了这是一个黑暗的世界,并且决定离开这个黑暗的世界,浪迹天涯。他在那段独白里再清楚不过的说了,或许你是恶人,而我是善人,而我的武器就是保护善人的牧羊人;又或者你是善人,我是保护你的牧羊人,而真正自私和邪恶的是这个世界;然而这些都不是事实。事实是,你是弱者,而我是邪恶的代言人。这个世界根本没有善良,而只 有弱肉强食,我们的Jules不能再忍受这一点,所以他接着说,我努力的尝试,极为努力,想要成为牧羊人。所以他放走了这对强盗,希望他们能在这个弱肉强食的黑暗世界里生存下去。可以说,Jules这个角色在片中扮演着先知的角色,也是导演观点的代言人。

Pumpkin和Honey Bonny这么可爱天真活泼(-_-b)的一对情侣却是强盗;Jules和Vincent与Brett素不相识,只是由于Marsellus的命令就杀死了他;Marvin更是惨死在了Vincent的走火之下;在Butch家中Butch与Vincent二人会面的瞬间,二人的心中都在想什么?恐怕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了,Butch别无选择,他只有杀了Vincent;即使Marsellus能够呼风唤雨,也终不免Zed和他变态朋友的蹂躏;而Zed将面对的又是怎样的惨无人性的虐待?……Pulp Fiction就是这个世界的概括,这个世界的本质是黑暗,腐烂的,但我们仍然期望能有人站出来,对抗这邪恶,我们期望牧羊人的出现,我们期望成为牧羊人。

向Quentin Tarantino致敬,为这部伟大的《Pulp Fichtion》。

20:07 2004-11-17@Wien

 短评

9岁的时候《无耻混蛋》刚出,满怀期待把它给看了,到了割头皮那段导致我再也不敢接触cult片。直到上个月才克服阴影看《被解放的姜哥》,感觉爆爽!于是迫不及待翻出昆丁的一堆旧作,现在又发现越经典我就越不知所云,频频作呕。——写于2014,写这个的人是傻逼,不过不想删(2016重看,拔高一星至四)

4分钟前
  • O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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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有人说这部电影不好?五年间我看了至少六七遍,它是这么好玩而且嚼劲十足,开心得让人觉得在读一本好小说,昆丁是个很赞的story teller,这不就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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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桥下午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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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爱上厕所的Vincent是主角,一次拿枪指人一次被人指,没想到挂了;我以为爱撩汉的Mia会和Vincent偷情做爱,没想到吸毒过量休克,更没想到的是居然救活了;我以为爱背圣经的Jules会冷酷到底,没想到两次念完圣经后一次杀人一次放人;我以为总被恶梦惊醒的Butch在得瑟的拿回手表后会死在家里或者吉他店里,结果居然反杀所有人;我以为掌控一切的老大Marsellus会笑到最后,没想到绿帽子带着还被fuck ass(Butch推开门的瞬间不仅仅是Marsellus的心理阴影,也是我的心里阴影);我以为誓死不工作的Pumpking和Honey Bunny会像雌雄大盗,没想到只是一对傻逼。为什么每个人的结局都跟我想的不一样??!!!!!

8分钟前
  • 查理狗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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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线性的叙事电影的代表作。结构巧妙而富有深意,精彩的对白。片中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着美好的品质,却都无可救药的走向了黑暗与迷茫。各个段落不分首尾,互补结构,开头和结尾相连,暗示现实中类似影片中的情节总在发生,永不停歇。台词:为什么我们一定要不停地说废话来维持气氛?只有当你找到一个真正特别的人时,才能闭嘴享受片刻的沉默。

10分钟前
  • Lan~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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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新人导演都该去向昆汀学学怎么讲故事。

14分钟前
  • 朝暮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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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汀·塔伦蒂诺代表作,1994戛纳金棕榈奖。①独特而复杂的环形叙事结构(同1994金狮奖[暴雨将至])。②乌玛瑟曼与屈伏塔的惊艳舞蹈,致敬戈达尔[法外之徒]。③堪称教科书的剪辑:文森与兰斯的交叉剪辑-远景vs近景,长镜vs快切,动作幅度-定调与时间对比。④时间扩展:救活米娅一段。⑤各种黑色幽默。(9.0/10)

19分钟前
  • 冰红深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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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样一部诞生于1994年的电影,它已经值得五星了。

21分钟前
  • 岛上的夏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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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剧情偶尔略无聊也能吸引人看下去,看着看着又觉得暴戾气息好浓。

23分钟前
  • 所有团的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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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Uma Thurman和John Travolta的狐步舞

25分钟前
  • July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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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在上厕所的时候看书 不要过量吸毒 不要把枪放在厕所门口

26分钟前
  • 红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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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特拉沃塔的舞。

29分钟前
  • 大头绿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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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重看,故事用一个关键词就可概括:逗你玩。昆汀在每一处,都会颠覆观众从经验中得出的预判。你以为人物要做这个,他就不做,你以为他会这么说,他就不说。让角色与情节背离人的认知很简单,难的是如何出人意料后再圆回来让人接受,更难的是如何将一个个拐弯集合成拥有统一情节与主题的故事。昆汀完成了一个难度很高,更根本无人想过的任务。

32分钟前
  • 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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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想要说清楚某部电影“为何如此经典”并不容易,但对《低俗小说》而言似乎要简单很多——如果你不那么严肃的话。你或许听过昆汀如何玩转“环形-自我指涉”的结构、完成对叙事惯例的解构——这很正确,然而真正造就经典的却是一些更直白、浅显甚至“低俗”的内容,包括荒诞幽默的对白、鲜活奇特的人物以及稀奇古怪的情节。我有好几年没再看它,可还记得二人关于“捏脚”的对话、敏感脆弱的布奇女友以及那场滑稽的扭扭舞比赛,当然,还有散发着金光的神秘皮箱。昆汀天才般地制造了这些内容,让它们侵入到观众的记忆深处。也许数年后的某天,街头上突然放起《Girl,You'll Be a Woman Soon》时,你还会回想起影片中自在舞动的乌玛·瑟曼。

34分钟前
  • 康报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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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汀在这部集中展现了他的恶趣味:恋脚,屁眼,假奶,穿洞,SM,血浆。台词功力超屌!杀人时间还太早,再聊一会儿。2021.11.17三看。

38分钟前
  • 泽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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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森上了三次厕所,每次都出事

40分钟前
  • 冴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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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走偏锋,成就鬼才

41分钟前
  • 老鸡|扶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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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玛瑟曼太惊艳了,vincent读的书叫做modesty blaise,讲述一个跟jude一样的圣经演说癖的杀手的故事,every time he goes to the bathroom,bad things will happen。

42分钟前
  • 开膛手贝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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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编剧恒大于结构。玩弄技术者必将悲惨淹没于日新月异中,新潮变做作,做作变老土。演员都是熟人,OST很好听。Travolta有点PITT的味道,昆汀大叔妒嫉他,竟把他写死了。讨厌拳击手,暴菊黑屋子太搞了。。Maria deMedeiros甜美性感小魔女——不是LES太可惜!

45分钟前
  • ζωήι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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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俗故事的高级讲法

50分钟前
  • Over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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