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民主制度简明教程
已经八十多岁的悉德尼卢内特(Sidney Lumet,他的中文译名很不统一,花样众多)2007年拍了部《在魔鬼知道你死前》,后辈们较好不断,为这位高龄的牛导欢呼。确实,他老人家至今已经拍了太多值得让人细细品味的好片,如《典当商》、《热天午后》、《大审判》等等,而其中至今最令我拜服的还是《12怒汉》,在我看来,这简直就是一部民主制度的简明教程,在一个屋子里,就12个人就能整一出充满戏剧性的精彩故事,实在强大。
本片首先当然表现的是美国的陪审团制度,我想有不少人应该和我一样,初听陪审团制度有些不可思议。天啦!判断一个人有罪无罪是多么需要专业知识的事情呀,竟然交给一群彼此多半不相识,凑在一起的“乌合之众”。本片我们看到,一个孩子的生死抉择被交到了12个人手中,而需要注意的是此时审理工作已经完成,他们需要的是根据这个过程做出尽可能正确的判断。其实,所谓陪审团制度不“专业”很大程度是因为我们常常忽视过程,只看结果,只看到最后的决定由非律政人士做出,却忽视了之前的这个过程,警察、律师、法官等都是专业人士,他们会搜集和甄别证据,而这个过程只要保证程序正义性,剩下的陪审团做出的判决往往可能不能保证百分之百都是完全正确,但是往往能尽可能避免最坏的结果。这就如美国总统大选,民众并不都是政治方面的专家,并不都是有敏锐洞察力的能人,但是大选和之后的弹劾等制度保障能尽可能避免糟糕的结果产生,这不完美,但是确是基于现实合理。
本片还纠正了很多人认为民主就是“少数服从多数”的观念,是的,某种程度上最后的结果往往这样做出,但是却是基于程序的正义和理性做出的。所以,我们看到,起初只有一个人认为被告无罪时,并不是大家就此做出决定,而是倾听这场争论弱势一方的论点。而到了后来形势逆转,只有少数人、甚至一个人认为被告有罪时,大家仍然倾听他们的声音,哪怕有些反驳有些歇斯底里。而这个过程中严守着程序公正,每当有人提出要投票时,主持人都组织着投票,没有因为观点对立双方的悬殊就省去一些“麻烦”的步骤。
同时,本片也告诉我们民主有时也会有些混乱,但是总体是有序的,有风度的活动。比如片中,我们看到了各色人的举动,他们争论不休,甚至几乎拳脚相向,但是总体上总会有人维持,让整个过程在理性中进行。同时,片中的人物也是背景相差很大,但是他们能够走到一起来讨论一个他们素昧平生的人的生死,这也体现着民主的包容性,让不同背景的人都能参与。片中有人显的正气凛然、有人显的吊儿郎当、有人从贫民区走出、有人对贫民区的人有固执的偏见,但是没关系,民主制度下会因为政治正确性问题影响你的结局,但是不会因此阻碍你的参与。同时,大家都原则上保持着理性和风度,如果真是缺乏理性的固执己见,那么也不会出现最后一个人说服大家的结果,大家大多带着严肃的态度看待这个事件,根据的是法庭上的证据做出抉择,不会意气用事,当发现最初的看法是错误时,也能很有风度的接受,大家都认识到他们之间的争执并不是为了一个“输”与“赢”的问题,而是事关一个人的生命,事关法律的尊严。
本片还告诉我们民主在严肃中又允许一些儿戏,但是同时又会有纠偏机制。比如,片中那位看起来有些痞,就希望赶快出个结果去看球赛的角色,他开始坚信被告有罪,希望赶快出个有罪判决,好去娱乐。后面见无罪的一方占了上风,又改口认为被告无罪,希望这时赶快出个无罪判决,好摆脱这麻烦事儿。片中又还有个坚持有罪看法到最后的“莽撞人”,出于一些原因态度粗暴,歇斯底里。但是他们的意见没有被剥夺,而是被尊重,同时,更多理性的意见又可以化解一些偏执的负面影响。而民主制度下的政治也是如此,我们曾经惊讶美国人怎么能这么娱乐政治,其相关的笑料有些巧妙、有些恶俗,但是这本身也是一种政治态度,或许不那么务实,有现实意义,但是却以其这种姿态对一些现实意义的政治行为产生着影响,所以当然也要包含进来。
《12怒汉》并不是一出简单的英雄主义赞歌,更多的是以小见大政治制度缩影,从中我们看到的却是一个群体的英雄形象,他们让一个无辜的生命逃过一劫,或者貌似让一个无辜的生命逃过一劫,谁知道呢,或许如《一级恐惧》一样放过了一个真正的罪犯,但是这种和“宁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五百”的观念相左的导向我认为更加给公民以安全感。
最后,说说电影本身吧,本片整个故事都在一个房间内展开,但是却有悬念、有冲突、有人物性格的刻画、有剧情转折的亮点,可谓充分表现了电影的戏剧冲突的魅力,在高立足点的背景下还做到了好看,实在令人叫绝。而且本片逻辑上一环扣一环,注意细节,没有一些故弄玄虚的哗众取宠,比起2007年那部我认为被高估的《这个男人来自地球》来,剧情要饱满的多。在去年,本片也被俄罗斯大导米哈尔科夫翻拍了一部基于车臣背景的《12怒汉》,还没看过,不过根据同样普遍的好评来看,值得期待。再次向84岁高龄的悉德尼大导致敬,您老太牛了。
http://hi.baidu.com/doglovecat/blog/item/97c99a135b049d856438db3c.html 2 ) 影评:十二怒汉,你是几号?
中午吃饭的时候花了一些时间看完了影片[十二怒汉],一部非常经典的美国黑白片,拍摄与1957年。看完感触非常深,可以用震撼人心来形容.而这个震撼人心的力量不仅仅来源于对美国独特的法律制度的惊叹,也来自于导演对于在短短的两个小时的影片中穿插的描绘了12个人,可以说是把这12个人的形象刻画的惟妙惟肖,仿佛荧屏中的他们就在你的身边。我觉得这也就是导演把这部伟大的电影取名叫做“twelve angry man”的原因,看似影片是一部美国的法律教育片,其实确实对人性的深入剖析。
这12个人按照位置排序分别是:
1.主持人
这是一个领导者的形象,而且他确实做的非常的好,从开始的组织大家投票,按照规章制度进行陪审审判的推进,可以想想,如果没有这个人的秉公执法,可能在一开始1:11的时候他就已经做出一个GUILTY的结论了。他还在多次进行了各方的协调,在大家争吵的时候稳住局面,很有礼貌的在与其他法院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他还在下大雨的时候给8号说了自己当年领导橄榄球队的事情。但是这个领导在讨论方面几乎丝毫没有说过任何话,他在认为有罪的时候也没有拿出自己理由,在改变看法说出无罪的时候也是很随意的举个手。我觉得这也确实是目前大部分领导所作的。
2.一个戴眼睛的geek
这个人是一个非常不起眼的家伙。首先他很懦弱,在3号欺负他的时候也没有反抗,但是可以看出来他第一次参加这样的陪审很兴奋。我觉得这是一个美国“弱者”,”小市民”的形象,他对别人很好,但是似乎每个人——包括它的办公室同事都欺负他。他也没有自己的主见,一切都是凭着感觉走,第一个发言的就说:我就是觉得。。。这个人。。。有罪。可见他也不和12号,7号一样掩饰自己“不知道为什么有罪”,坦诚,平凡,这种人在社会中或许你会觉得和他交往很吃力,但是我想这种人还是比较让人喜欢的。
3.最后一个放弃GUILTY的反对者
全剧话份最多的男人,并且说出的绝大部分的话都是在大喊大叫。代表“偏执“。这种人从一开始就给自己下了一个定义,也给孩子下了一个定义:这是一个罪犯。正如他对它的孩子一样下了定义:你是男子汉。而丝毫不为别人的判断所改变,从头到位,他都是最坚定的反对者,即使很傻的说出一些自相矛盾的话。这种人通常是一个内心很自卑的人,他需要用大声的喊叫,不断的侮辱他人,冲动。来证明自己的正确,或者说他自己也不是那么的确定自己的正确,他只是觉得他应该是对的,然后去坚持去做,也不在乎周围人怎么想的。这种人只要能聪明一点,可能就是最接近“成功“的人了————因为只有偏执狂才能成功么~
4.非常理性的反对者
我觉得他代表着“理性“,而且是非常的理性。从导演塑造他的形象————眼睛白领严肃哥,到他本身的沉稳冷峻,到一个很有意思的导演为他设计的特质:不会流汗。都在向我们传达这样的一个信息。他很理性,即使在最后只有三个人认为无罪的时候也依然坚持自己的理性判断,做出自己的判定“有一个女人看到了那个男孩杀他的父亲“这是一个不可破灭的证据。而且他非常聪明,在老人一提到女人的鼻梁上有凹槽他就反应过来是什么意思了。另外他也在根据信息不停的修正自己的结论,在8号质问能否记得看的电影的时候,他流汗了。我觉得这个n男人唯一电影中的流汗镜头是由于他在8号发问的时候他就已经意识到了男孩说不记得电影名字不能证明有罪。一个绝对理性的人,令人不得不佩服。
5.贫民窟走出来的一个陪审团成员
第三个无罪支持者。多次的抛出了自己的质疑,戏份和6号一样少,我觉得恐怕他是最普通的陪审团员,但是出场都明确的表明了自己的观点。
6.一个觉得陪审很有趣的人
一个觉得陪审很有趣的人,虽然一直处于反对状态但是他从来没有抱怨说浪费时间,他还是一个维护秩序的人。看到他好几次威胁3号和7号让他们不要作出让他不爽的举动。
7.想看球赛的牛仔哥,只想早点走的自私烂人
最为厌恶的人。代表“冷漠“,一心只想着自己的球赛,或许目前中国大部分的心态都是这样的吧,虽然说是陪审是自己的责任,但是实际上根本不关心也不在乎,只是为了拿到自己的三美金,低级趣味,对于一条生命也是如此的不在乎。可以想象如果让你当陪审团,你也会和他一样:管它上不上电椅,反正能让我最后过的舒服拿到钱看了球赛就行了。
8.最初的质疑者
职业是建筑师,我们可以猜想,这个人从一开始就若有所思的样子。其实可以想想这个人或许是这样的:觉得那孩子可能是无罪的——这个应该完全是处于怜悯。特地到那孩子家附近发现还有周围能够很轻易的买的和孩子一模一样的刀具,心中非常质疑,就在陪审团的时候表示了出来。
9.智慧的老者
观察非常细心,敏锐,而且我觉得演的非常好,不管哪个人说话他都非常仔细的在观察。一个智慧的,安静的老者。几乎每次重大的突破都是他观察到的。证人的衣着的细节,鼻梁的印子,老年人的心理,第二个投了无罪票的人。目的是出于“这个案子确实有必要再审视一下“。
10.歧视者
从一开头就抱着一种偏见,认为街头浑浑就应该都去死,没有平等观念,最终确实被所有人所鄙视,唾弃。我觉得如果在中国肯定就不会这样,因为人们在心底都在歧视那些贫穷,没有教育的人,仿佛只有这样才能感受到一些优越感。北京政府不断把民工子弟学校拆除希望把那些“没教养“的人赶出北京市区就是典型的例子。
11.有教养,有责任心的钟表匠
非常有责任心,从一开始就在做着各种笔记,并且发表了两段很有高度的演说(让我觉得非常赞同的就是那句:“这才是我们国家如此强大的原因,确实,美国国人的高度责任感以及人民民主的高参与度不得不让人羡慕).说的话都是比较有力的,例如对7号的怒斥和表示需要“reasonable doubt”.我会很喜欢这种人
12.墙头草,如果说7号是烂人,这人只能评价为傻逼了。
这个人我实在不想评价什么了。只能用傻逼二字来形容,一位用戴一个黑框眼镜就能演示自己的无知的男人。
其他的感想:
其实一开始8号也完全不确定,但是不断重复着:maybe,it’s posible。或许对已更多时候,或者说如果没有9号帮他稳稳阵脚,他的逆转就失败了。
这是一个典型的集体无意识的表现,其实在11号,9号,4号之间,我觉得他们也有疑问,只是都没有说出来而已。在周围人人都在说着一种话的时候你会轻易的接受并且相信么?
民主的审判需要有国民素质来支持。中国我觉得就根本没有这样的土壤,可以想想,在中国弄一个陪审团制度,我打赌连1号团长可能都会和7号一样冷漠。
其实这场逆转的根源,是出于对一个男孩的怜悯而产生的不理智的质疑。
3 ) 宏观企业管理,微观组织行为学
看到很多评论,必须补充一句,我本人是不赞成过分强调这些技巧的,而且也不擅长,不过,为什么我们不能折中一点,学习一些人际技巧呢?起码可以润滑同事、家人、朋友关系,武器在有的人手里是凶器,在有的人手里是圣器,一念成佛,一念成魔。2010年3月
——《十二怒汉》观后感
苏格拉底以死证明,“多数人民主”也可能是“多数人专制”,尤其面对一个似乎证据确凿的杀人案和十二个例行公事的陪审员时,就如同企业里准备不足、例行公事的决策会议,很容易变成领导或是“权威”的一言堂。
除非碰到一个清醒执着的反对者,而且,还要有理有据有技巧,才能战胜十一对一的强大群体压力,《十二怒汉》就为我们展示了这样一个人和质疑与引导技巧。
太极之刚柔并济:
说服十一个陪审员,8号(在一群没有姓名的男人中间,只能如此称呼)运用了不同的策略,你柔我刚,你刚我柔,借力打力。对沉默寡言认真思考的或是表面逻辑清楚,实际并没有认真思考的,充分抓住思考成熟的逻辑论述,一句不让,直接说服,或是利用机会凸显自己的逻辑正确,争取信任,比如,面对12号,一直追问到他说出“没有人可以确认那一点(指证人不会犯错),我们又不是在做科学论证”;对被情绪控制的,制造沉默,避其锋芒,利用群体压力,凸现其无理性,比如很多时候对3号和10号的态度;对其相互之间意见的不一致,充分放大和利用,引起内部争议,静观其变而得到更多有利于自己的论据和支持者,分化论敌,比如当出身于贫民窟的5号与其他人关于出身问题发生争执时,还有很多情况下,都是任凭大家互相讨论,而没有急于发表自己的看法,虽然有时候他其实已经有成熟的意见(这点堪为部分企业一把手的楷模)。
当然,有的情况下也要以刚对刚,但要击其关节,令其避无可避、转无可转。手中有驳倒对方逻辑基础或者基础证据的杀手锏时,有目的的把对手逼到最后一步,再准确出击,从根本上击倒对手的逻辑信心,面对3号提出的凶器证据,8号就拿出了最有信心和最出其不意的论据,一把和凶器完全相同的摺刀,而且是把大家的指证从泛泛的“出身”、“前科”逼到凶器上才拿出来。
兵法之知己知彼:
十一个反对者,组成一个反对群体,实际上分成两部分,核心反对人员和助力人员,而体现在个体身上,群体的作用则体现为两种——社会助长作用和社会抑制作用,前者指在群体活动中,个体的活动效率因为群体中其他成员的影响而出现提高的现象,后者相反,个体活动的效率因为群体中其他成员的影响而受到减弱。说通俗一点,就是有的人见到人多就激动,有的人见到人多就发蔫。分化、瓦解、说服这个群体,要利用争论充分暴露和了解反对群体的组成结构和成员性格,针对性的组合语言、情绪和逻辑。
在面对助力人员时,社会助长型性格的,可以激发其英雄式的责任感,比如当6号很认真的询问9号老人意见时,就促发其充分发表了独特的意见;社会抑制型性格的,可以减轻其身上的责任压力,给以重视,通过赞扬和提供容易发挥专长的表现机会来提高自信和参与热情,比如对戴眼镜的2号和出身在贫民窟的5号,在讨论电车通过时间时,8号专门询问他们的意见,给注意语法的11号创造投无罪票和充分得到重视并发表意见的机会。还有一种群体懒惰者,只想随大流的人,对他们则要给予并利用压力,两种压力——负责和思考的压力,急于结束的压力,在讨论刀子刺入部位的时候,8号就专门向12号和7号提问,直接导致7号轻易的改投“无罪”票。
对核心反对人员,社会助长型性格的,可以离开、搁置他,降低激情和动力,避免可能造成的盲目偏执,比如,在讨论孩子为什么回去取刀时,10号非常激动的四处指责,8号并没有与其争论,而是提出再投票一次的建议,缓解其偏执的情绪;社会抑制型性格的,可以通过关注、理解以及主动的了解来拉近心理距离或是进行说服,这使得很多认真思考、意见坚定的反方在同意“无罪”之后成为“无罪”方很重要的力量,提出很多新的质疑。
同时善用群体压力,当自己处于弱势时,回避群体压力,比如第二次采用秘密书面投票,就避免赞同者因为迫于群体压力而不敢赞成无罪,而且借机凭借“善解人意”赢得了更多支持。
当己方占据优势时,可以充分发挥群体压力的作用:强调优势地位事实,并且可以利用沉默强化压力,寂静(寂寞)状态下,往往情感压力更大。在最后只有三票有罪时,面对情绪激动10号,大家都置之不理,反而使得这个社会助长型性格的老人变得懦弱无力。
情感之三十六计:
远交近攻
尊重人的感情和情绪,利用一切细节感染他人,关心、安抚是最佳的突破心理隔膜的机会,对不同的人和不同的观点,寻求一部分共性的内容或看待角度,缩小差距,建立信任,寻求支持者,既是对争论对手的分化瓦解,也是对本方人员的支持鼓励。重视1号作为主持人尽职尽责的特点,充分尊重他的组织权,并且在关窗户的时候认真听这个橄榄球教练讲故事;重视2号希望做一点事情的想法,当2号善解人意的为9号老人解围,询问谁要喉糖时,8号立即表示了支持,并且模拟开门场景时请他记录时间;重视7号对球赛时间的要求,并没有说他的要求无理;对很多人的部分质疑,都及时的给予支持。很多这种细节上的行为,反而更突出其他受情绪控制或者简单认为有罪的陪审员的无理。
暗渡陈仓
敌对方试图拉近距离的时候,可以接受其建立关系的努力,这种影响其实是双向的,在其主观接近的同时,不知不觉也会收到己方的影响,可以避免克服敌意单向接近,最终哪一方能影响和改变另外一方,取决于信念、理念、逻辑和策略。比如在卫生间里对6号和7号的态度。
欲擒故纵
说话要抓住要点和关键环境,不必争的不用争,听或者让其情绪激动,多说多暴露可能更有利于寻找问题点。
“我们可以花一小时来讨论,球赛八点才开始”;“他过了悲惨的十八年,我觉得我们应该给他一个机会”;“我想要提出一些问题,或许他们毫无意义”……在面对大家反对的弱势情况下,8号说话不多,而且总是保持一种收敛的情绪,没有走动,没有慷慨激昂,而且对一些容易激动的人,更多是引导和避让,并不针锋相对。
前期对3号的态度则通常是针锋相对,激怒他,制造他与其他陪审员的矛盾,积累其情绪冲动和其他陪审员对他的斥力与群体压力,而且,3号在激动情绪下说出的话和做的事,事实上也多次为他提供了证据,拿错了折刀(不是案件的凶器,而是8号买到的一模一样的刀),“他(作证人的老人)怎么能肯定他看到的都是真的”,“我要杀了他”……
反客为主:
当最后只剩下3号坚持有罪的时候,8号开始反过来挨个的询问反对方,并且最后站立着凝视和质疑3号,给予其最大的群体压力和情感压力,“我们想听听你的说法”。而3号作为面临情感压力者,往往会用行动掩饰自己的脆弱和痛苦,可能会暴露出真正的痛苦或意见来源,以及背后的一切真相。正是这种反客为主的压力,大家的凝视和无语,促使3号暴露了情感原因的偏执,当情绪宣泄一空后,只能承认“无罪”。
看完全片,探讨微观组织行为学和沟通技巧的同时,不妨也宏观上反思一下我们的企业,是不是在减少仓促决策的同时,能够培养几个这种了解企业战略、积极思考、坚持质疑的不同声音,而不是象征性的请示各位领导,最后无所适从。记得,不要让我们的员工在会议室里沉默的仰视领导,离去时低头默默无语,走进企业时仰视领军者个人魅力,离开时看轻企业的整体决策能力,就象整个影片为我们展示的,开篇时仰视着法院庄严肃穆的大门,结尾只有从内部俯视的台阶和匆匆离去、稀疏的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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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电影真的可以很牛的。一个密闭的房间,摆一张桌子几把椅子,加上来来回回统共不过十多个人,每人轮流讲几句话,导演就真能给丫整出一部接近两小时的电影来,还一点儿不闷场。你说这牛逼哄哄的气场,是叫咱国产导演情何以堪呐?
以前听人说:好的电影好就好在讲故事的技巧上。我不服——那些漂亮的演员怎么算?那些华丽的场景怎么算?那些炫目的特技怎么算?可是,从前没看到过所以不明白,现在知道真的有这么一种电影,看过之后你可能记不起演员的长相,也根本不知道男主角的名字,但即使过了很久还是能回忆起电影里的情节脉络,日后还会时不时地给你一些启发。
我是说“12 angry men”这电影。
第一次看是在大一的思修课上,当时讲课的老师把教材压根甩在一边儿不管,热衷于给我们这帮孩子普及法律知识,有一回课就给我们放这部电影看,说这也是他喜欢了多年的一部。时隔一年,又在讲美国司法制度的课上再看了一遍,这一遍把许多原先没能看懂的细节给弄明白了些,越发感慨编剧的伟大。真的,把一部有着绚烂的场景和传奇的命运的片子拍得吸引人容易,要拍好这样一部拿着放大镜近距离看美国的片子,单是拍得不让人打瞌睡就已经不简单。
电影情节其实简单:一个在贫民窟长大的18岁少年因为杀害自己的父亲被告上法庭,证人言之凿凿,各方面的证据都对他极为不利。十二个不同职业的人组成了这个案件的陪审团,他们要在休息室达成一致的意见,裁定少年是否有罪,如果罪名成立,少年将会被判处死刑。
陪审团,这大概是美国司法体系里最吊诡的制度了。不管案件多复杂多重要,最终的裁判权还是要交到一群普通人手里。难道就不担心这些普通人乱来一通吗?作为从中国这样从来把司法与审判看得高高在上神圣不可侵犯的国家成长的小孩,我简直怀疑美国佬把国家法律当儿戏。但美国的司法制度给出的答案却简单直接:收集证据、辨别证据这样细致的技术活儿应该教给专业人士弄,但最后从证据中做出判断——有罪耶?无罪耶?只需要…是的,常识就行。一个人只要智力正常,又跟当事人双方又没什么瓜葛,那就有被选作陪审员的资格,在老美的观念里,权力绝对不可以被少数人占有,所以他们宁愿频繁地从普通群众里挑选陪审员,也不愿意把审判的权力交给少数的那几个聪明人,从而尽量来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他们称之为“最不坏的制度”。与之对应的是咱国人对于司法权力长期由少数人占有深以为意,因为“他们”是高级精英份子,而我们大多数普通人都只不过是不明真相的、易受蛊惑的群众,我们称这为“有史以来最优越的制度”。
十二怒汉正是这样一部电影,它把聚光灯投射在了美国的权力运行机制里最为神秘的角落,向观众揭示了陪审团具体的运作过程。而美国两百多年来实现民主自由的秘密,也浓缩在了这样一部不到两个小时的电影中。
灯光照在“民主”的脸上,观众一看,哗,也是有皱纹有雀斑的模样呢,不是传说中的天使模样呢。你看在十二怒汉里那些位受美国的自由民主传统熏陶长大的男子,不也有人一副对别人死活漠不关心的怂样嘛,不也有人骨子里鄙视贫民窟里长大的孩子嘛,不也有人固执地认为年轻一代都是脑残做出什么蠢事都不奇怪嘛,好像跟咱们国家的人都差不多的德行。
想想我们的社会舆论环境,面对一个公共话题,首先就有一帮人表示这事儿跟他们没关系、别人死活他们不在乎;意见还没正式地表达,事实的来龙去脉还没澄清,就会有一帮人竖起自己的立场,批判谁打到谁照样义正词严;有权威有名气的人的意见很快会被公众听到,这其中有些人的想法根本没多少价值照样有一群粉丝在后面追捧;而一些很有建设性的意见却因为声音小而被淹没被忽视,提出反对意见的少数派还要面对人格的质疑,还要拿出证明自己有资格发表意见的证据。比如你觉得毕加索的画不好看,这时就会有人来质问你“你画出过比毕加索的更受欢迎的画么?没有,那你就没有资格议论毕加索。”少数派往往势单力薄,知难而退,最后只能选择闭嘴。如果反对派都能这么识趣,那么和谐社会很快就会实现。
实际上,要用语言压倒一个人简单,与之争论并且最终得出有建设性的结论却很难。电影里的12怒汉之所以愤怒,就是因为每个人都是顶着各自的偏见与狭隘在对仗。当然,这场争论至之所以精彩,也在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自己为之捍卫的东西。我想,整场争论下来,8号陪审员之所以能从最初11:1的势单力薄到最后扭转乾坤,除了他难能可贵的坚持精神外,隐匿在剧情背后起着boss作用的,其实是优秀的民主制度文化,以及这种文化氤氲下的公民性格。
人们尊重与自己意见相左的人,即便一开始只有8号一个人在反对,尽管他的反对并没有可靠的证据做支撑,人们也没有一口宣称8号是个傻逼,然后集体忽视他,反而,人们愿意让8号说话,听听反对者的意见,看看是不是有道理。
每一个人都有平等地发表自己的意见的机会,每个人都能提出自己的想法,当有人打破发言的顺序抢话时,马上会有人提出抗议:“先生,现在轮到X号发言了,不是你。”因为过多地自我强调不仅会左右旁人的思路,还会损害别人正常发言的权利。
每个人尽管有偏见,但人们都尊重事实和逻辑。有偏见不可怕,反而还可以为旁人提供不同寻常的角度和解决问题的新思路,但如果拒绝承认事实,还把异见者的嘴封上,那就是选择性失明,这才可怕。
还有一条重要原因即是“合理怀疑”,即反对者提出自己的疑义,不需要试着证明自己提出反对的资格,也不需要立即提出一个更好的取代方案,他只需要指出自己认为哪里有漏洞就够了,这样的规则不但大大地减轻了反对者的负担,更为避免人们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提供了保障。
所以“民主”这位美人儿虽然不是沉鱼落雁,但她美得让人感到很踏实。十二个各有偏见的普通人偏偏就能一一戳破即便是专业律师都未能驳倒的呈堂证据,不得不令人赞叹,正如编剧借剧中人之口点出来的“这是美国司法制度中最神圣的一条,也是我们的国家如此强大的原因。” 不难听出话中那种为自己身在那样一个国家而满意、而欣慰的感觉,可是牛电影牛就牛在,让人心服口服。
5 ) 集体无意识和冷漠
福柯说过这样一句话:“历史是塑造出来的,它充满了人为的技巧和动机,因而可以动摇,可以改变,前提是担负这一使命的人必须具备改变它的勇气。”这也是我看完《十二怒汉》之后产生的感想之一。
我很少看黑白电影,一是觉得它们太过古旧,必定沉闷老土,再者眼睛早习惯了色彩绚丽的视效怕得不到欣赏的享受,而选择看这部50多年前的老片也仅仅是因为它出现在豆瓣250的名单上,为了达成看完250的目标,我决定也像看《迷墙》一样一边刷着豆瓣小组一边开着播放器,等到电影放完,便可以理直气壮地点击“看过”的标签。而且很多所谓的经典都是过誉的,我总这样认为。
而这部电影在开始后不久便抓住了我的眼球,并最终迫使我停下刷豆瓣的手将播放器开到全屏,电影结束,我目瞪口呆。这何止是神作,这简直就是神作!
电影的形式极度简化,简化到如同只剩一个长达90分钟的长镜头,一个房间,十二个人,一件事情。奇巧的构思,传神的演技,电影的制作者用90分钟将一件杀人案从来龙去脉讲述到细枝末节,同时还向观众展现了十二个人的不同身份、秉性甚至家庭背景以及对案件的态度和转变,全片没有一处无用的镜头,没有一句多余的台词,简直就像在一个水晶球中雕刻出一个完整的世界,令人叹为观止。
影片的立意在于突显美国司法制度的公正和对人性以及正义的探讨,而我在此想谈一些看影片时我头脑中所衍生出的个人想法,即他人的困境对于我们究竟意味着什么。
写出这几个字让我不得不想到苏珊桑塔格生前的最后一部著作《关于他人的痛苦》,我还未得幸阅读这本书,只知道它仍是一本摄影评论,大约探讨的是面对惨不忍睹的摄影作品时,作为观看者的我们该报以怎样的感触。在《十二怒汉》这部电影中,因被指控杀父的18岁少年面临被判死刑的困境,十二名与少年完全无关的陪审员在影片一开始即给出了两种反应,11人认为有罪,1人认为无罪。而随着影片的发展,我们不难发现,对于少年的困境,其实影片给出了三种反应,一种认为有罪,一种认为无罪,而第三种,则是无关或者说盲从。即当面临一项于己无关并且不太知晓底细的事情需要作出判断时,我们往往会追随人数较多的一方。这是一个我们最熟悉不过的社会法则,少数服从多数,或者叫从众心理。一部电影的评价很高,我们便也买票去看,之后也连连称赞唯恐落伍;在逛街时看到某个店前人头攒动,我们也会凑上前去,甚至不一会儿就会排起长龙。这很正常,也可以理解,毕竟不可能人人都是鉴赏家,而好奇心亦人皆有之。而若当这热闹是某个人正在遭受痛苦呢,若你的选择或许会事关一个生命的存亡呢,是不是也会看见前面的人举起手来,我们也不思不想的把手举起呢?我们常会抱怨世界的庸俗和不公,其实造就这些庸俗和不公的可能除了我们自己没有别人。而当占据多数的一方义正言辞并且高声确定,自己又急于赶去看一场即将开始的比赛时,谁会愿意去做那个唱反调的人呢?影片中亨利方达所扮演的8号陪审员与其说是正义的勇敢的,毋宁说是清醒的,因为持有“合理怀疑”的原本并非只他一人,但他不肯从众,他选择做他自己。而反对方中也有一位清醒的,就是那位戴眼镜并且不怕热的先生。真正交锋的其实只是他们二人而已,这是一切的开端,无关乎正义的英雄主义,只是独立的自我思维而已。而其余的十人,则扮演的是充满偏见、冷漠、懦弱和无感的众人。
人类拥有感情,却往往又冷漠透顶。除了自己认识的人,我们对所有陌生的人都保持防御甚至攻击状态,我们曾不幸受骗,于是所有的陌生人都可能是骗子,我们都曾目睹过一个老人在自己面前摔倒,而四周却无一人上前搀扶反而唯恐避之不及。我们都曾被教导“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并且深信不疑。为了保障自己的安全,我们住在房子里,我们建造了无数的城市,并且划分开来,我们构建了许多的郭嘉,并且严格区分界线。我们一边努力撇清与他人的关系,一边在自己所属的城市和郭嘉寻求着身份的认同。我们以自己的郭嘉取得成绩为荣,我们却对邻居家的哭声置若罔闻。我们没有价值观,社会的价值导向就是我们的价值观,我们从没想过什么人生态度,我们只是地球这个巨大蚁冢中的一员。我们像一群集体无意识的水母,浩浩荡荡地行进在缓慢变化的巨大洋流之中。
集体的冷漠和无意识是比罪恶本身还要严重的多的事情。从历史中我们不难找到这样的佐证,大众总是缺乏独立思维的,因此也最容易被煽动和利用。大众无疑也是冲动而平庸的,就像多米诺骨牌,只要给一点推倒的力量,就会触发连锁反应,如从山顶滚下的雪球,一发不可收拾。而当大众犯下了错误,除了事后的矫正和悼念,基本没有挽回的余地。而大众的错误也是无人可以指责的,因为那责任太过庞大,庞大到一个郭嘉都不敢承认,庞大到人们会觉得,那是历史,是必然会发生的无可奈何的事情。
柏拉图说过一句无用的话,“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说它无用是因为多数人根本不会承认那是真理,而若当真有一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表示赞同时,那仍旧不会成为真理,因为只是多数人和少数人发生了互换而已,这是个无法破解的悖论。
6 ) 美国的陪审团制度
作者:曦古 南方周末
陪审团制度,是指由特定人数的有选举权的公民参与决定嫌犯是否起诉、是否有罪的制度。美国法律规定,每个成年美国公民都有担任陪审员的义务。但是不满21岁、不在本土居住、不通晓英语及听力有缺陷的人、有前科者,没有资格充当陪审员。
从表面上来看,似乎只要是案发地法院的管区之内,年满十八岁以上的美国公民,都可以当陪审员,但实际上并非那么简单。
首先是与案子有关的人员,包括与原告或被告有关联的人不得入选。初选陪审团时,法官为了公正,使建立的陪审团能够真正代表最普遍意义上的人民,他的选择会从选举站的投票名单或者电话号码本上随机选择。曾经轰动一时的辛普森一案,陪审团的初选共选出了三百零四名候选人,这是因为初选之后,还有一次严格的筛选,主要是剔除一些由于环境和经历所造成的有心理倾向的候选人,避免可能造成的不公正判断。
除了法官的审查,陪审员候选人还要接受辩方律师和检方的审查,他们对陪审员候选人都有否决权。另外,双方的律师团都只有否决权,任何一名入选的陪审员都必须同时得到双方的认可。
最终所需要的只是12名陪审员和12名候补陪审员。自始至终,候补陪审员是和正式的陪审员一起参加法庭的审理活动的。每当一名陪审员因故离开,就有一名候补的顶上。一旦候补的全部顶完,再有人必须退出的话,审判就可能由于陪审团的人数不足而宣告失败,一切都要重新开始。
一般的案子,陪审员通常是可以回家的。但是,如果案子引起轰动,就必须隔离他们。这样,他们所得到的全部信息,就是法庭上被允许呈堂的证据,在判断时不会受到新闻界的推测和不合法证据的影响。自从陪审员宣誓就任之后,他们所能知道的信息远远少于一般的公众。他们被允许知道的东西只限于法官判定可以让他们听到和看到的东西。陪审员不可以看报纸,不可以看电视新闻,所以那些庭外发生的事情,比如辩护律师举行的记者招待会,被害者家属的声明等等,他们都一无所知。
陪审员在这一段时间里,上食品店买吃的,都有法警跟着,以保证他们不与外界接触。在整个案子结束并移交给他们决定之前,陪审员不可以互相交流和讨论案情。总之,一切都为了使他们不受到各界的情绪和非证据的影响,以维持公正的判决。可以说,在这一段时间里,陪审员的自由度比该案的嫌疑犯还要小。
对美国的陪审团制度,争议也很多。它在美国的司法制度中看上去是最薄弱的一个环节。陪审员随机抽样,来的人五花八门,人种肤色各异,有业无业不论,知识文化不论。在美国,最强大的就是法律队伍了,为什么偏偏要找一帮“外行”来做“法官之上的法官”呢?在美国,所有理解赞同这个制度的人,从来不认为它是一个完美的制度,只是找不到一个比它更好的制度罢了。这正像美国人有时候开玩笑的说法:如果你不把陪审团制度和其它国家的制度相比的话,它真是糟透了。美国的第三任总统杰斐逊就认为,陪审团制度在维护民主所起的作用上,比选举权还要重要。
固然,陪审团制度是有明显的弱点,所有的“法治”都会有“人治”的困惑,最初的立法、审理、最终的判定,都有“人”的参与。陪审团制度设计立论认为,如果一切是清清楚楚、一目了然的话,一般常人的智力就足以判断。美国人之所以坚持用陪审团制度,就是因为陪审员是最不受任何人操纵控制的。
陪审员独立于政府之外,独立于司法系统之外,独立于任何政治势力之外。他们的判断,就是一般民众放在法律对陪审团的规定之下都会做出的判断。他们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法庭为他们保密,使他们没有心理负担。他们只要自己不想出头露面,可以永远不被周围的人知道自己的角色。当然,这有一个基本条件,就是这个社会是自由的,普通民众是不受任何控制的。
7 ) 关于最后一个怒汉最后改变主意的原因
这部片子很经典,最近看了不少电影,看到快要反胃了,很多都快进看掉,但是这部黑白纯对话电影竟然让我从头看到最后。
非常精彩,其他不说,只想说一下最后一个怒汉在1时31分54秒看到照片的那一秒半的时间为什么就改变了主意。
电影在闷热的气氛中开场,在一片暴雨声中散场。12怒汉中,他的脾气最为火爆,加上天气的原因,他说话大声,打断别人,不听别人的解释,这是什么原因?
第一个怒汉在58分时骂他那段潜台词是说他就是想弄死这个孩子。这就是为什么?
在电影最后,他最后一次阐述疑犯有罪的看法后,突然拿出自己的钱夹,扔到桌上,里面有一张估计是他和其儿子的合影(我一开始以为是罪犯的父子照),他说:“该死的孩子,你毁了自己的一生。”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解决这3个问题,他最后的转变就能看懂了。
当然和这部电影一样,我也只能假设一下的一些情况,我不是编剧,不知道他内心真实发生了什么,就像他们不是罪犯,不知道那晚发生了什么。
第一个问题很好回答,就算那天不那么闷热他一样也是这样的态度,因为他性格就是一个暴躁的人。
他和别人交流出现困难,我猜他和家人的关系不好(且不说美国的离婚率,就这样的脾气在真正男女平等,父子平等的美国他能好过?)我猜他和他儿子有出现过裂痕。
我还猜他的儿子因为和他关系不好走上歧途(有可能被误判)进了监狱(或者死刑),他就希望通过自己做陪审员来弄死其他的小孩(在潜意识里),所以第二个问题也解决了。还有,影片开始时,他曾自我介绍多次担任陪审员,还说凶手是谁太明显(因为他潜意思里就希望嫌疑人就是罪犯),这2条可能可以作为我的backup。
他孩子可能也是无罪的(他当时不一定相信他孩子),遇到一批很残疾的陪审员,被定了罪,所以他说:该死的孩子,你毁了自己的一生。其实他不是说他孩子该死,他在怨命运,为什么他的孩子不能遇到这样一批人。
影片开始,他曾自我介绍多次担任陪审员,态度多少流露出是习以为常和想当然,似乎并没有认真对待陪审员这个神圣的角色。
最后他艰难的说出“无罪”的时候,流下泪水。他是不是在对自己以前对那些嫌疑人定罪时的行为作出忏悔呢?
8 ) 12 Angry Men,令人惊叹并为之折服
海报上有这样一句话:Life is in their hands,Death is on their minds。
影片并非揭示某种结果,因此从头至尾,法庭的镜头极少无比。
一个下午,12个人关在一间房内,设备破旧,他们最主要的道具是那一张方形桌子,至最后,全部人离开,桌子的全貌缓缓展现,几个小时的争论后只剩余几张纸与碎屑,曾有过的人的愤怒的吼叫与平静的论述不再重放。
即便所有观影的人都从一开始便了解他们辩论后的结局,影片也能够不失去任何一秒钟的魅力,简单的布局下,12个人在表达各自思想进而流露出人生百态。
12 Angry Men实际上是一种冷静的平和的态度,少数两个人总在声音高昂话语粗鲁,而更多人会睁大清醒的双眼平静地一步步表述,每个人的想法都自成一体,即使它们相撞击后的磨擦尤为剧烈,但最终会有人道歉,也有人谅解。
两类人群相对立的理念并非不平凡的内容,事实上随处可见这样的纷争,不同的是他们的争论必定要代表正义,并且要给一个孩子平等的命运的对待。
少数服从多数是争论过程中的主旨,有理不在声高是明了的态度,固执己见的人十分可贵但也十分顽固不化,坚持是亘古不变的成功的法则。
多少人愿意为一个素昧平生的人而坚持,即使事关这个人的生死,并且自己要担负着被指责为哗众取宠、标榜另类等恶名的状况。
多少人不会被多数人的诅咒声而使自信心褪色,进而迅速地降下旗帜,作一名默默无闻的跟风者。
而又有多少人仿佛墙头草般,看到将自己征服的信旨能够见风使舵,义无反顾地将拉拢自己一同举着伪善的旗帜呐喊的人抛于脑后。
正确与否并不是关键,关键在于有没有尽全力表达,我从影片中看到的观点是,12个人的表达机会均等,从始至终坚持表达完整自己对某件事的质疑,才是勇敢的语言者。
语言在这一刻令人相信为比人的手足更能够使人独立的东西,而酣畅淋漓的语言环境,影片剧本是绝佳的功臣。
最后,始终彼此信赖的两个最初被别人所鄙夷的男人友好地握手,由此得知,如果能够听见不同的声音,请耐心倾听并且专注地交流,无论事情本身是什么,都会是一件乐事。
“我们会来这里,不是来吵架的。我们肩负着重责大任。我一直觉得这就是民主社会的优点。我们收到信,被通知要来这里,决定一个跟我们素昧平生的人到底有没有罪,不论做出什么样的判决,我们都拿不到好处,也没有损失,那就是我们的国家能这么强大的原因。”精采!剧本、导演、演员个个出色★★★★★
美国之所以能够标榜民主,正是因为这种陪审团制度所映射出来的倾听每一个声音,尊重每一个个体。提出你的“合理怀疑”,大家来讨论,来表决,来投票。但是,并不是每一个陪审团里都有这样一个8号陪审员,而偏见永远存在
这就叫典型的剧情片
投票不管用,意见领袖也没用,你得让每个人都说个够。然后明智的共识才会产生。
法学狗看了真的深有体会,什么是民主什么是正义,一环扣一环,你心中会有自己的答案。
知道这是一部牛片,只是没想到居然这么牛。
抽丝剥茧,各个击破,非常牛逼……感到非常非常大的压迫感。气氛竟然还跟一场雨融合得那么好。
罗生门,只有阐释,没有真相
除开日出日落外,又一部以对话为主的电影。有张力,也有法律的基础常识、以及如何说服人和群体决策等要素。
西德尼·吕美特的长片处女作。随着剧情发展,焦距逐渐加长,而长焦镜头使空间显得愈加狭窄,似乎身后的墙壁都在不断收紧对角色们的包围圈;影片前1/3的镜头高度在视平线以上,中间1/3与人眼视线相同,而后1/3则在低于视平线的高度取景,角色的重要性、统治力和热情愈加增进,而观众愈加臣服于角色。
精湛的表演,恰到好处的对话与矛盾设计。
意见领袖在电影中的上佳诠释
偏见,合理的怀疑。任何时候都要保持怀疑的能力。最后,当意见终于统一,每个人默默地穿上外套,离开,桌子上是刚刚一个半小时内发生的巨大震荡留下的痕迹,烟灰缸,纸团,凌乱的纸张,笔,还有那把刀。经过这些震荡后的十二个男人,不管之前是多么的抱着偏见不放,此刻都闪着光。这是人类进步的光芒。
人是说谎者,人是连自己也会欺骗的说谎者。因为冷漠,成见,因为麻木,可笑的自尊,或者甚至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去坚持一个谎言。一个没有理智的社会,往往同时也是一个没有感情的社会。强烈推荐,精采绝伦。
看着五十年代的饮水机电风扇和豪华厕所只想感叹“万恶的资本主义”!
人类电影精华。天气随着讨论的进行由闷热、大雨到平静。Lumet的调度和运镜是殿堂级的,或者是摄影机被技巧高超的剧本和表演所带领,编和导的完美配合,给出这部紧张感从头保持到尾的神作。一个悬念,多个波澜,故事的设置和表达都已入化境。你黑泽明拍7个人,我Lumet就拍12个!哈哈。
一个人在与11个人持对立观点的情况下如何一一说服众人并反败为胜!
房子实际上并没有这么大。使它显得大的是阴影、对称、镜子、漫长的岁月、我的不熟悉、孤寂。
民主、人性、理智、原则。合理怀疑。
情节展开的不错,但是戴维斯主张的部分都只是模棱两可的推测,实际上挨个求证这些东西之后,孩子有可能是凶手,也有可能不是。只是控方的初期工作没有做好,辩方的交叉质询没有做好,案子应该重新调查,而不是简单的判决无罪。看到有人截屏引用这个十一年前短评做庸俗群众代表我很荣幸。现在我要补充的话,会说,权利机关的失职是一回事,合理质疑没有毛病,但结局判决无罪是有毛病的。因为不管群众是盲从机构推测,还是盲从男主推测,都只是被碾压。文艺青年批评我追求真相庸俗,那么只要和机构观点相反就行,接受无罪结局才是公平和正义吗。